廣州琶洲灣沙灘泳場項目日前再次進行環評公示,變更后的項目放棄了原來的沙灘泳場和海水泳場規劃,而是準備建設面積約兩萬平方米的3個普通泳池供市民游泳,泳池補水依靠自來水;新建的人工沙灘僅用作娛樂、休憩和經營性目的。 沙灘泳場項目重啟,但沙灘已經悄然變成了泳池,原打算引用的珠江水也變成了自來水——可以說,所謂的沙灘泳場已經名不副實,如果仍執意使用“沙灘泳場”這個名稱,那只能稱為“有廣州特色的沙灘泳場”了。 說起來,廣州自2012年初就曾提出建設6大泳場項目,具體包括流溪灣、沙貝灘、南沙濱海沙灘、流溪河勝利壩、琶洲灣以及天河人工沙灘泳場等,但這些項目因為資金來源及引水問題,一度引發諸多爭議,甚至擱淺。 其中,天河人工沙灘泳場在2012年2月被叫停;流溪河人工沙灘在今年4月曾重啟環評,稱將購海沙建設人工沙灘,引流溪河水作為人工水池的水源,但人工沙灘建成后僅是景觀擺設,池水不能游泳。目前,這兩個曾被列為市政府重點工程的項目,已被調整至2017年到2020年的長遠規劃之中,短期內不會動工。 那么,在其他沙灘泳場紛紛陷于停滯之時,琶洲灣沙灘泳場項目在調整后重新啟動,可能需要慎之又慎,特別是需要認真考慮一下:那些讓其他泳場擱淺的理由,琶洲灣沙灘泳場都能夠從容應對嗎? 首先是水源問題。調整后的琶洲灣沙灘泳場決定使用自來水,估算營運期間每天使用自來水水量約為1130立方米,污水排放量為每天267立方米。且不說這樣的自來水使用量是多還是少,構不構成浪費,僅從使用“自來水”而非“珠江水”這一點,已經讓人很困惑了:市民在充滿了自來水的泳池里游泳,是否符合項目“讓市民親水休閑”的初衷? 要知道,沙灘泳場項目在廣州的生態水城建設中,是掛在“水生態修復工程”名目下面的,如今沙灘變成了自來水泳池,這對廣州的水生態修復有意義嗎? 根據市環保局公布的5月數據,琶洲灣沙灘泳場附近的黃埔涌水質受生活污水污染嚴重,水質現狀為劣Ⅴ類,人體不能接觸。有市民犀利發問:在市中心臭河涌邊建設沙灘到底為何?誰能回答市民之問? 再一個,是資金投入問題。與其他人工沙灘泳場項目由區政府負責承建不同,琶洲灣沙灘泳場是由水投集團投資1.737億元建設的。水投集團作為國有企業,投資這種經營項目或可理解,但其他幾大人工沙灘泳場項目呢?用財政資金的依據是什么?政府投資建成后,準備直接經營收費嗎? 而即便是國企投資建設,也需要科學論證一下資金的投入產出問題,不能隨便花錢。公眾關心的是,未來琶洲灣沙灘泳場的盈利能力如何?作為一項有著濃厚政績工程色彩的項目,一旦后續經營不善,需要財政資金補窟窿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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