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2014年4月23日刊發題為“農民為企業家種地成為種趨勢”的文章,讀后感到這個問題涉及如何正確把握中國農業發展方向,有必要再探討。 農民為誰種地?可以從兩方面理解和回答:一是農民為什么種地或為誰的利益而種地,也就是農民種地的目的或實際作用;二是農民種誰的地和在誰的組織管理下種地,也就是農民怎樣種地。農民無論作為獨立農戶還是農業雇工,無論是種自己的地還是別人的地,無論是自己獨立自主種地還是在別人的組織管理下種地,目的首先都是為自己和家庭的生存和發展種地,不可能主要是為國家、集體、農場主的利益種地,更不可能主要為“企業家”的利益而種地。 “農民為企業家種地”是什么意思?作者指出,由于一家一戶的生產經營方式不適應現代農業生產的要求,必須走規模經營、科學種田的路子,具體組織形式就是農業合作社、家庭農場(包括種田大戶)、各種形式的農業企業等。大部分農民將到這些農業經營組織中種地,而家庭農場主、農業企業主、農業合作社的主要經營組織者就是所謂農業“企業家”或“東家”,所以農民為“企業家”種地成為新世紀的趨勢。這種觀點表面看似有理,其實似是而非。 所謂趨勢,就是大方向、占主導或主體地位的情況。“農民為企業家種地成為趨勢”實質上就是說農地將向農場主、合作社經營者等少數人手中集中,大多數農民將會成為農業雇工,到掌握大量農地的少數農場主或農業“企業家”那里打工。但農地向農場主等少數人手中集中,會產生兩種嚴重后果:一是造成數以億計的失地無業農民,因為即使中國城鎮化率達到80%,也還有幾億農民要留在農村,無法被城市吸納,按照發達國家現代農業的規模經營情況,中國18億畝耕地,最多只要幾千萬農業勞動力就足夠;二是導致土地私有化,改變中國社會主義的所有制基礎。 的確,農民應該引進資本和先進技術,發揮農業“企業家”的作用,改變傳統落后的生產經營方式。中國農民數量龐大、地區差別顯著,農業規模經營形式肯定應該多樣化,但主要不是家庭農場、農業企業,而應該是農地向新農村集體集中,實行集體規模經營。由新農村的種田能手組成農業專業隊采用現代技術和設備從事大規模農業生產,實現鄧小平所說的中國農業的“第二次飛躍”,即適度規模經營、科學種田、發展集體經濟。而多余的農民除進城務工外,還可以在農村進行農產品深加工,從事農村旅游業和服務業,實行多樣化經營,從而走向共同富裕。 (作者是武漢大學經濟發展研究中心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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