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海南一小學學生春游時車輛側翻,8名學生當場遇難,引發社會對春游安全問題的熱議。隨后,記者對貴陽市城區30所中小學校走訪發現,出于安全考慮,逾九成學校不考慮組織學生春游。(4月17日《貴陽晚報》) 不組織學生春游,當然也就不會發生春游引起的安全事故,這無疑是個“治本”的法子。但學生春游、走近大自然,也是受教育的形式之一,這是學生的權利,也是學校的職責,學校因為怕出事而不組織春游,似乎有“懶政”之嫌。 春游和事故之間,并沒有直接的聯系,只要組織到位,出事故的可能性就會降到最低。作為學生家長,筆者剛剛參加完孩子學校的春游活動。該校一年一度的“清明遠足”是新生的保留節目,來回80里,路不可謂不遠;全部徒步,學生不可謂不累;三四千名師生,人不可謂不多,但這么多年,從來沒有出現過事故。 以筆者的親身經歷看,活動組織之嚴密讓人驚嘆:提前一個月就對學生進行體能訓練,對于服裝、鞋襪等裝備都做出具體要求,和家長簽訂知情同意書,要求身體不適的學生不要參加。活動當天,學校統一供應早飯和中途食物,老師分工明確,交警全程指揮,醫務車輛和后勤保障車輛跟隨。數千名從未干過家務活的獨生子女,竟然在一天之內走完80里,這樣的經歷,無疑是人生的一個磨煉,也是一次難忘的回憶。 反觀海南的春游事故,至少存在活動未在教育局備案報批、大巴車制動系統不合格、司機故意走小路躲避交管部門的檢查、司機操作不當等問題。這樣的意外事故,里面有太多的人為因素,不能把賬都記在春游的頭上。 當然,事故永遠是不能完全避免的。但只要活動組織上沒有瑕疵,即使出現事故也不存在學校責任的問題。就像每天都有交通事故,但我們仍然要上街一樣,我們也不能因為春游可能發生意外而不組織春游。可能出現的事故只是學校加強組織管理的契機,而不是不再組織春游的借口,這考驗的是學校的教育水平和組織能力。如果以安全為由對春游說“不”,是教育的失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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