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聯合發出《關于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實行市場調節價有關問題的通知》,放開非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鼓勵社會辦醫(4月9日《中國新聞網》)。 按照這份《通知》規定,非公立醫療機構提供的所有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由非公立醫療機構按照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合理制定。這意味著,今后的民營醫療機構,只要“隨行就市”,并且按照要求對所有醫療和服務價格予以“明碼標價”,對于醫患雙方而言就是“兩廂情愿”的生意,用不著再對某些價格藏著掖著,即使高或低的離譜,也是規定所允許的。 其實,對于非公有制的民營醫院,本身就是和其他商業企業一樣,只要醫療和服務讓“消費者”滿意,不坑不騙,價格上就應該走市場化的路子,讓患者根據自己的病情和經濟狀況作出符合自己的選擇。民營醫療機構根據自己的軟硬件投入狀況,結合自身和市場實際狀況制定出醫患雙方都能接受的價格,政府沒有必要進行過多干預。實際上,這也是在與“國際接軌”。 但值得一提的是,長期以來,在我們的醫療行業中,實際上一直存在著“民營‘不明’,公立不公”的現象。民營醫院為了取得患者的某種信任,千方百計的把自己裝扮成“公立醫院”的模樣,但暗地里卻又扮演著市場角色。這種“說一套做一套”的經營方式,反而加劇了患者對醫院的不信任。同時,這種尷尬的經營方式,也限制了民營醫療機構的健康發展。 另一方面,公立醫院依仗自己資源上的優勢,卻偷偷摸摸走起了市場化的路子。醫生也不甘受“清貧”,拿回扣、索紅包現象更是屢禁不絕。公立醫院這一角色錯位,更導致了“公立”不“公益”,而無論是醫患關系緊張,還是因此造成的暴力傷醫事件,實質上都與公立醫院的不公益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 顯然,放開民營醫療機構的醫療和服務價格,就要確保公立醫院的公益屬性。盡管,兩者并不是非彼既此的必然關系,但如果不強調后者的公益屬性,很難保證在利益驅動下,公立醫院不會順風搭車走市場化的路子。不但會讓更多的普通患者覺得“病不起”,也會讓公立醫院的發展步入歧途,更會違背這一政策推出的初衷。 然而,現在很多公立醫院存在的“公益不足,市場化有余”,已飽受公眾詬病。一些公立醫院在引進先進檢查設備診療的過程中,進入事實上的市場化,而某些新建擴建的所謂“干部病房”更是把經濟效益放在首位。實際上,沒有公立醫院的完全公益化,放開民營醫療機構的診療和服務價格則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竊以為,公立醫院的完全公益化,就是要公立醫院走大眾化基本醫療的路子。首先,公立醫院必須滿足廣大百姓患者的基本醫療,解決“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而將一些高端醫療及基本醫療之外的救治放到市場中去。同時,政府應向廣大城鄉居民普及宣傳基本醫療知識和醫院服務范圍,幫助患者做出理性的選擇,明確民營醫院和公立醫院的界限,讓市場的歸市場,公立的歸公益。 另外,對公立醫院現存的市場化的診療設備和設施要完全從公立醫院中剝離出去,讓公立醫院專心致志的回歸公益。只有“公醫”歸公益,“民醫”歸市場,兩者之間“井水不犯河水”,廣大患者才能切身感受到基本醫療的公益屬性,醫患之間才能逐漸積累起信任。久而久之,在基本醫療得到公益性保障,“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不復存在,醫患關系自然也就不再緊張,醫改才能言之為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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