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病一藥醫,華佗再世乎?非也,“醫托”忽悠患者也! 當前,患者日益提高的就診需求,已同優質醫療資源的相對緊缺形成了供需矛盾。居民醫療剛需成本逐年提高,而分類就醫的格局卻未成氣候。患者求醫心切,盲從“名醫”“專家”和“價格優惠”,以致疏于防范,在“病急”之中鉆進“醫托”們精心編織的陷阱。后者也正是摸準了患者的這一心理,才打出了“專家號”、“老軍醫”、“廉價偏方”等幌子,做籠設局、“組團忽悠”,讓患者防不勝防。 “醫托”之所以能夠混跡江湖數十年而屢禁不止,一方面是因為,“醫托”者大多善使“凌波微步”,且精通各路“武學”。或三五人一組于醫院車站等人群密集處“打游擊”,或裝成“好心人”在民間“潛伏”,為患者“指點迷津”,或背靠合法醫療機構、四處招攬“生意”。另一方面,法律的盲區和極低的違法成本也給“醫托”行業留下牟利的空間。 2000年以前,衛生部、公安部就聯合頒發了《關于清理整頓非法醫療機構、嚴厲打擊“醫托”違法行為活動的通知》,明確規定公安機關可對“醫托”這類違法活動有關人員,處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罰款。但是,數百元的違法所得又不足以觸發刑事立案的“法器機關”,這讓“醫托”拘期既滿,便可重操舊業。此外,醫政部門與公安部門缺乏聯動機制與司法銜接,加上“醫托”行業現行違法的“捕捉成功率”很低,這就造成了取證難、舉報難、打擊難的“三難”局面。 因此,“醫托”屢禁不止,其根在社會治理。相關管理部門務必擦亮“法眼”。譬如,醫政部門要舍得從內部下手,打蛇打七寸,治托先治醫。但凡接到舉報必及時向有關執法部門反饋、共享所掌握的違法信息,切實做好司法銜接,為公安司法機關依法打擊做“戰前準備”。 同時,公安機關也可并案處理同類治安案件,堅決找出幕后組織者、牽頭人,主動出擊、擒賊擒王。也只有斬斷利益鏈的“上游”,“醫托”組團忽悠的問題才能迎刃而解。當然,相關立法工作還需應時而生,及時為執法依據“升級補丁”,以便執法部門行動起來有法可依,患者舉報之后也有人治理。 言而總之,治理“醫托”亂象,非廢其“武功”不可。只有各路“豪俠”、“門派”聯手結盟,廢掉“醫托”這個“武林公害”、“江湖敗類”行騙的“武功”,并鏟除掉其幕后“老板”,杏林行業才能清白分明,天下太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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