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好垃圾費,宣傳還需“進階版”
2014-03-17 09:50? 雅 婉?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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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體報道了一些街道自從開展了垃圾分類并進入計量收費模式試驗階段的工作后,居民的垃圾費比以往難收的情況。“街道環衛站靠收取垃圾費維持正常運行,開展垃圾分類工作后,對居民分類投放提出要求,有的居民借故不交垃圾費。原來只能收40%至60%的費用,現在收費率更低了。”越秀區城管局負責人說。 其實,出現這樣的情況,部分原因是居民與街道之間的信息不暢通所致。一方面,居民認為,環衛工人已經不上門收垃圾,所有垃圾都要居民自行扔到樓下的分類垃圾桶里。單憑這一改變,居民難免會認為“已再無環衛工人什么事了”。恰恰相反的是,垃圾分類并不意味著環衛工人的工作量減少。事實上,在市民對垃圾進行初步分類之后,環衛部門還要專門組織工人對垃圾進一步裝車、分揀以及基礎終端處理等等,而這一系列的工作所產生的費用,都需要市民繳納每月15元垃圾費來進行補貼。而目前不足40%至60%的低繳費率已經使不少街道環衛站經費不足而無法正常運作,還影響了街道垃圾分類的進一步推進與普及。 這種居民與環衛部門的信息差需要進一步的宣傳才能跨越。目前來看,相關部門對垃圾分類的宣傳主要側重在“市民怎么做”,在貫徹了一段時間后確實大大地影響了市民的習慣,有了一定的成效。下一步,不妨普及“進階版”,讓市民多了解垃圾投放后的后續工作以及資源利用及相關處理方式。如此一來,既向市民灌輸了垃圾分類知識,又化解了“垃圾費白交”的誤會,更可以讓市民對環衛工作多一點理解。 另外,居民生活垃圾費標準源自1994年的相關文件,而且一直都是依靠街道環衛站每月派人上門收取,住戶自覺繳納。于是,自從有拒繳垃圾費的情況以來,居民與環衛部門之間矛盾漸現。由此可見,無論是垃圾費收費標準還是收費模式,恐怕已略顯僵化。相關部門不妨考慮對生活垃圾費的細節問題進行科學的數據分析和論證,并在充分征詢市民意見后作出合理的調整,這樣才能為廣州的垃圾分類做好配套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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