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廣州的人大代表接待日,政府的職能部門,照例回答代表們提出的眾所關心的問題。當市人大代表陳彥文質疑,去年廣州的罰沒收入24.5億元,其中交通罰沒達8億元,占到1/3,這8億元罰款的去向一直沒有公布,尤其是相關部門有無分成問題,應該給出解釋。對此,市交警負責人回應,非稅收入的8個億和交警沒有關系,交警是報賬單位,非稅收入全交給財局。 警方給陳彥文的答復是“機智”的,陳彥文算是吃了顆“軟釘子”。從1997年開始,廣東就在全省統一要求公安部門對罰沒收入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所有罰款須先上繳地方財政部門,再通過年度預算方式撥款支出,返還的做法屬于違規。換言之,陳彥文關于交通罰沒收入去向的問題,應當問財政,理論上確與交警直接關系不大。就算交警每年的花銷里,來源上有從這筆錢來的成分,但因經過“收支兩條線”這種體制的“漂白”,交警或其他部門,有沒有因交通罰沒的“年度增長”而有所間接“得利”,在合適的公開制度未建立之前,是令公眾頗費猜疑的。 按有關法規,罰沒收入是地方政府非稅收入的一部分。過去,交通罰款收入,被循例叫做計劃外收入,有關的開支,也被叫做預算外開支。這些年,各地都有人大代表盯著地方罰沒收入的使用,所以,很多地方開始要求對這筆款項進行預算管理。年初,珠三角某市進行預算案討論的時候,就有代表提出質疑,為什么罰沒收入預算,會出現“預增長”目標。后來,財政局的回應是,罰沒項目中的有關款項,會出現應收未收,所以會有“預增長”,這才過了關。 從財政管理理論看,罰沒收入比稅收具有更明顯的強制性和無償性,與稅收相比,罰沒收入缺乏固定性,對取得財政收入缺乏穩定可靠的保證。但是,長期以來,有關部門對罰沒收入的“強制性”更感興趣,并把其不穩定性中的“無限增長可能”,看作是“提高收入”的基礎。然而,在公眾看來,既然罰沒收入的來源是強制和無償的,那就是地方政府的“無本買賣”,依照“無約束來源更應該給予硬約束”的管理原則,對罰沒收入的使用盯緊政府的錢袋子,這恰是陽光財政必須徹底公開的一部分。從人大代表陳彥文的質詢可以看出,去年廣州的罰沒收入24.5億元的款項,是“來得明白去得不明白”,所以,陳代表以罰沒收入大頭的交通罰沒款為由頭進行質問,是非常有道理的。 事實上很多人大代表認為,財政部門只有建立統一賬戶對罰沒收入實行統收統支,并及時向公眾公開這筆資金的使用途徑,才是遏制罰款腐敗和亂罰亂扣行為的有效辦法。而目前的現狀是做到了罰沒收入的統收統支,但是,印象中還沒有真正做到徹底公開使用途徑。所以,只要每年的罰沒收入的用途去向一天沒有公開,公眾和人大代表的猜疑和質詢就會永遠持續下去。政府有關部門,是“躲得了初一躲不過十五”的,因為這本來就應該是政務公開題中應有之意。 |
相關閱讀:
- [ 02-26]人大代表視察畜禽養殖綜合整治工作
- [ 02-22]河南人大代表養情婦被開除黨籍 情婦對結果不滿
- [ 02-21]甘肅東鄉一人大代表販毒一審獲死刑 不服上訴
- [ 02-19]湖南漣源一人大代表裝攝像頭“出老千”詐賭被捕
- [ 02-18]河南人大代表被曝養情婦棄私生女 當地成立調查組
- [ 02-18]羅志元的代表身份到底是咋“選”上的?
- [ 02-18]在福建全國人大代表聽取省情匯報
- [ 02-17]網曝河南鹿邑“省人大代表包養情婦” 當地已成立聯合調查組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