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北京市律協獲悉,就李某某案涉案律師及代理人涉嫌違規問題的處分決定已做出,6名律師受處理,將在復查結束后向社會公布。《新京報》1月21日訊。 與李某某等人強奸案一樣備受人們關注的北京市律協調查處理違規律師終于有了結果,近日,市律協就李某某等人強奸案中周翠麗等6名律師,涉嫌違反律師執業規范的行為調查處理,結果將在復查結束后向社會公布。 眾所周知,李某某等人強奸案由于當事人中有四人是未成年人,李某某又是名人之后,可是因為其代理律師和家庭法律顧問及其監護人頻頻出招,使本來一起簡單的刑事案件弄成一波三折,迷霧重重,引發了前所少有的網絡論戰,造成了極為惡劣的社會不良影響,給雙方當事人、家人和律師界帶來的傷害是不容低估的,同時也涉嫌損害司法部門的公信力。因此,律師協會向違規律師亮劍是非常及時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律師是法律工作者,本應是遵紀守法的模范,可是李某某一案的相關律師卻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為了達到自己的目的,不惜以身違規,受到查處完全是咎由自取。 律協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認為,不公開審理案件的原則,應不得向出庭人員以外的人員公開庭審情況。周翠麗作為李某某案中被告人王某的辯護人,將庭審情況以微博、博客和向媒體披露的方式公之于眾,無異于向所有不能旁聽的人員公布庭審情況,屬于不當披露案情的行為。同時還公開發布的有關婦科檢查材料,泄露了當事人隱私,也不當披露了案情。其公開發布的鑒定結論、監控視頻、警方照片等,均屬于案件證據的范圍。周翠麗將案件證據公開發布,并且對案件證據、其他辯護人的意見進行分析、評價等行為,違反了《刑事訴訟法》不公開審理的訴訟制度,且構成《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中“泄露當事人個人隱私”的違規行為。其他幾名律師亦有程度不同的違規行為。由此可見,這6名律師受到查處是正確的,亦是理所當然的。 俗話說,沒有規矩不能成方圓。任何行業和任何人,都應該置身與法規的框架之下,恪守職業操守和做人的底線,決不能為了自己的目的或代理人的利益而置法規于不顧,干出違背職業操守的事來。身為司法界人士更當如此,否則,就不是一個合格的法律工作者。人非圣賢孰能無過。因此,筆者奉勸受到查處的幾名律師,不論你在業界名聲多大,牌子多響,都應該就自身存在的問題和錯誤作深刻的反思,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糾正。要認識到相關部門對你們進行查處,是對你們的關心和愛護,是對事不對人。因此,你們應該虛心接受處理,并且做到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進。以全新的形象和職業操守示人,律師協會和大眾亦會一如既往歡迎你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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