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3日,一名危重患兒的母親向湘鄉市人民醫院120急救中心哀求出急救車,卻被值班人員冰冷拒絕,稱要先交800元,不交錢不能發車。等好心人幫這名母親湊足錢,轉到湖南省兒童醫院搶救,13個月大的孩子仍不幸離世。 因為“見錢才開車”的決策失誤,患兒家庭痛失愛子。醫院院長、分管副院長、值班的急救工作人員等責任人都因此受到了處理。當地衛生部門還重新制定了急危重癥病人接診、轉診的相關規定,要求全市醫療機構不得因費用問題拒絕急救服務。 一個沒有贏家和受益者的決定是愚蠢的。醫院管理者為了避免后收費可能造成的經濟損失,出臺這種“死”規定。結果是付出了近萬元的賠償,還活生生把自己員工逼迫成一種“冷血和沒有醫德”的社會形象,他們顯然要為此買單,成為肇事的最大責任人。 保護病人的生命利益就是保護自己的利益,傷害病人的生命利益就是傷害自己的利益,這不是一種太難明白的邏輯,但為什么管理者卻迷失了方向?很大的一種可能性在于,管理者沒有識別出這種“救護車認錢不認人”的危險思維,這才是問題的關鍵。救死扶傷的醫院投身于市場,賺錢成為一件必要和重要的事情。但與此同時,在拯救生命和賺錢這件事情上,孰輕孰重?萬一出現了最極端的情況,救命和賺錢成了矛盾,哪種利益是最大的?哪一種利益必須為此妥協讓步?管理者必須對此進行思考,給出一種鮮明而正確的答案。 當做對了事情,不但能夠規避風險和麻煩,還會得到獎勵。做錯了事情,懲罰和麻煩會找上門來,苦不堪言。大量案例足以證明,“救護車認錢不認人”是危險和錯誤的選擇,對醫院而言,如果不把拯救生命放在前面,受到懲罰恐怕只是一個時間問題。 希望更多的醫院管理者,能夠識別出這種“救護車認錢不認人”的危險思維,排除這種危險要素,把病人和自己都置身于更安全的境地。當然,也有必要提醒一下就醫者,上醫院還是要盡量準備好費用,這是對自己的一種保護。 吳帥(廣東 醫生) |
相關閱讀:
- [ 12-30]120救護車也不能對紅燈“脫敏”
- [ 12-15]女子遭單位辭退跳河自盡 被警察救起拒上救護車
- [ 12-09]新加坡印度族群居住地發生騷亂 警車救護車被燒
- [ 12-03]天價心電圖暴露救護車上急救標準缺失
- [ 11-20]加拿大僑領陳沙立向西南貧困縣鄉捐贈救護車
- [ 09-28]救護車追尾被困孩子急等救命 其父發瘋攔車(圖)
- [ 09-14]質疑120救護不力 男子砸燒救護車
- [ 08-17]救護車未如約抵達致1家5口死亡 家屬索賠443萬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