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13年度績效審計工作報告25日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林業專項資金等暴露出不少問題。比如寶安區補貼黃麻布社區“萬村綠”建設資金40萬元,該社區支出31.5萬元用于購買2株樟樹、1株秋楓綠化社區辦公樓,當事方回應說,“這個價格是最低的,較大的樟樹原價18萬多,后來打了個折扣,改為16萬多。”(12月26日,《南方都市報》) 一棵樹,十數萬,在“萬村綠”的名義下,栽種在社區辦公樓前,成了縈繞權力身邊的景觀。天價樹早就激惹無數民怨,當地城管局表示,早前區綠委辦曾調查過此事,未發現有違反“萬村綠”工程規定的情況存在。此外,項目申報過程中,社區要向街道城建部門提供相應的項目說明,例如,苗木費用、設計運輸費用等,經城建部門審定,最終才能落實。在早前綠委辦的調查中,該項目的相關手續也很齊全。 這就好比明明是蘿卜招聘,調查的結果卻是“合法合規”。 根據官方解釋,“萬村綠”工程的費用由政府向企業、工廠征收,再通過返還的形式下發給街道社區,對工業發展造成的環境破壞進行補償。不管手續怎么合法,無論價格怎么公道,三重追問無可規避。 一者,“萬村綠”工程,說到底是環境補償行為,它意圖不在于“審美”,而在于窮盡底線的努力,呵護環境、恢復生態。換句話說,這錢是買來熬粥溫飽的,結果卻用來買了天價香樟和秋楓,何異于拿吃飯的錢去花天酒地? 二者,正如相關部門所言,“萬村綠”工程本身就語焉不詳,具體安排買什么樹、買多少樹,沒有相對應的政策規定,“更多的是街道和社區自己安排”。本來就沒什么規定,談何沒有違反規定? 三者,手續齊全、打了折扣的三棵天價樹,要不是專項審計盯上了,估計只會“低調奢華有內涵”地繼續呼朋引伴下去。據說“經費由廣東省林業部門下發”,那么,發錢的部門要不要對如何花錢進行監督,這筆綠化資金的來龍去脈該不該納入常態監管的范疇? 此外,正如民眾所言,奇石珍木,往往依據喜歡而定價,每個參考沒個譜。即便天價樹真值這個價格,為什么就不能買小點的、便宜點的?這些問題,恐怕比抽象的程序更為關鍵。 在缺乏配套監管與規則的前提下,“萬村綠”建設資金會不會成為唐僧肉,這恐怕不是什么需要聯想的問題。據說繼2011年、2012年,在先后對社會建設、交通領域開展專題績效審計后,深圳市審計局今年選擇生態文明建設專題開展深度績效審計。僅僅水務、林業專項資金,審計下來的結果就是“問題重重”。這樣的現實令人凜然,卻又似在情理之中。 這些年來,審計盯得多的、民眾關心得多的,往往是重點部門、關鍵科室,對于水務、林業這樣的“冷衙門”,想當然地以為是“清水衙門”而缺乏監督熱情。只是,無明確規定、無時間約束、無績效考核,此類“三無”撥款可能遍及更多的“冷衙門”。事實上,這些容易被監督遺忘的角度,可能往往成為“問題”的重災區:因為監督不足,所以彈性十足;因為明規則缺位,所以潛規則風生水起。 專項審計揭露的問題越多、越頻仍,起碼說明常態監督機制確有失靈。如何讓更多“冷衙門”晾曬在審計監督之下,并嚴防審而不改、審而不責,也許這也是一個具有普遍性的公共議題。 |
相關閱讀:
- [ 11-22]中紀委:元旦、春節將至 公款贈送節禮現象普遍
- [ 10-08]國務院:加強扶貧、公共資金審計監督
- [ 09-25]中央軍委:軍隊干部離任前須審計住房用車
- [ 09-20]多地對社會撫養費下達征收任務 被指“鼓勵超生”
- [ 09-16]審計機關30年審計50萬干部 省部級有215名
- [ 09-15]審計機關成立30年:增收節支1.2萬億元 移送案件4.2萬件
- [ 06-28]鞏固提升“審計反腐”的權威性公信力
- [ 04-26]進一步加強審計監督 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