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我有醫保”的善舉不應提倡
2013-12-25 09:09? 毛 盾?來源: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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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連串老人摔倒訛人事件的影響下,人們面對摔倒的老人顧慮重重,實在是傷不起。終于,“我有醫保”的善舉撫慰了人們受傷的心靈。2013年12月19日,沈陽一位60歲的大爺王福順在被電動車撞倒后對肇事者說:“我有醫保,你走吧”,讓無數人為老大爺的寬容與善良所打動。事后調查,大爺是一個小區的保安,并無醫保,1700多元的工資,養活自己和生病無工作的老伴,一家人勉強度日。“善意的謊言”更是引發網友的嘖嘖贊嘆,讓這個寒冬臘月因此而增添了暖意。 誠然,“我有醫保”的舉動讓我們欽佩不已,它是一面鏡子,照出了老人的光明磊落與善解人意,照出人與人之間的溫情與理解,也照出了訛人者的丑惡嘴臉。它更讓我們堅信:良知還在,正義還在。 然而,老人在用他的行動詮釋正能量的同時,我們是否應該冷靜下來思考:放棄自己的正當權利來彰顯正義是否應該提倡呢?一次偶然的“我有醫保”能化解扶不起老人的尷尬,能消除人們之間的信任危機嗎? “無醫保”不能成為訛人的借口,“有醫保”也不能成為縱容的理由。這就如同貧窮不能成為偷竊的幌子,含冤不能成為報復的理由。老人的一個善舉,贏得了鋪天蓋地的贊譽,人們渴望抓住挽救社會良知的救命稻草,但它只是暫時滿足了人們精神上對于光明的渴求,因為蕓蕓大眾做不到。 所以,感動之余,我們不應把這一偶發事件的功效擴大化。一個高度文明的社會應該是一個遵守規則秩序的社會,是一個司法健全的社會,是一個社會保障體系完善的社會。而不是寄希望于偶然的善舉。再者,讓自己的正當利益得以訴求,也是彰顯正義,增強人們的規則意識,更是警醒肇事者,讓更多的人引以為戒。 我們渴望有更多的正能量,但不是這樣令人揪心的正能量。要著眼于長遠,健全法制,堅持原則,遵守規則,才能讓公平與正義真正得以彰顯,才能讓社會步入良性發展的軌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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