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價的上漲一直牽動著老百姓的心。18日,國家統計局公布的11月全國房價數據顯示,雖然全國70個大中城市的房價環比漲幅整體收窄,但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等城市房價同比漲幅依然居高不下。 有機構人士分析,今年10月新建住宅價格上漲同比超過10%的城市達到了21個,也就是說這21個城市完成年度調控任務已經基本無望。另外還有26個城市的房價同比漲幅在8%—10%之間,這些城市同樣被認為,完成年度調控任務的難度非常大。 據了解,《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繼續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于今年3月1日發布,要求完善穩定房價工作責任制,通知同時要求,“要建立健全穩定房價工作的考核問責制度,加強對所轄城市的督查、考核和問責工作。對執行住房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等政策措施不到位、房價上漲過快的,要進行約談和問責。” 那么,目前部分城市年度房價調控目標恐難完成,到時如何問責,執不執行?相信這也是老百姓所關心的問題,有關部門應該站出來給個清晰、明確的說法。但從年初各城市發布的調控目標來看,并未說明如果完不成房地產調控目標,會有哪些責罰,或到底怎么辦,這無疑增加了公眾對房地產調控變“空調”的擔憂。 與此同時,一些地方政府出現了年底為完成調控任務的“突擊調控”現象, 繼一線城市出齊新一輪樓市調控政策后,武漢、沈陽、南昌、廈門等二線城市緊隨其后將樓市調控升級加碼。據報道,“停貸緩貸”現象開始向二三線城市全面蔓延。 有專家認為,走限需求的老路子的調控方式,可能會帶來樓市短暫降溫。但并不能真正起到給房價降溫的目的,還可能誤傷剛需,引起樓市的報復性反彈。 一面是地方政府完成調控目標基本無望,另一方面則是趕任務似的的“突擊”調控,筆者認為,這兩者實際上都是缺乏細化明確問責機制的結果。 沒有一個責任清晰的問責機制,地方政府對完成任務自然是“不上心”;缺乏細化明確的問責機制,所以出現了地方政府年底的表面作秀。對此,相關政府部門要給出一個明確的說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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