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永城女貨車車主因不堪忍受超載罰款服毒自殺有了最新處理結果,違規攔車的河南永城市公路局流動治超大隊7名執法人員將被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永城市政府及交通系統16名相關領導和責任人被處分。 對于媒體曝光的當地有關部門違規攔車檢查、違規執罰、月票、超編等問題,調查組均予以認定。綜合此前媒體報道和車主們的說法,與事發后當地部門“處罰符合規定”“不存在月票”的輕飄回應相比,調查組對事件過程和性質的認定顯然更接近真相。 從網友的反應看,這種處理方式一方面堪稱大快人心,另一方面似乎又有些出乎意料。前者當然建立在對7名執法人員行為的認知上,后者則因為類似事件司法介入并不多見。 毫無疑問,“因公”違法甚至犯罪,司法卻消極無為,絕非正常的法治秩序所應然。從這個角度,河南省處理這起公路三亂案件發出了有力的警示:“因公”違法犯罪必須受到法律制裁,“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理應是司法中從重的情節,而絕不應是從輕從寬的盾牌。 不惜動用刑罰重典,幾乎是史無前例的嚴厲充分顯示了河南治理公路三亂的決心,其威懾效果毋庸置疑。但正如調查組所表示,案件“反映出交通運輸管理中長期存在的以罰代管和體制機制弊端形成的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同時也折射出官僚主義作風之頑固”,“深層次矛盾和問題”“官僚主義作風之頑固”,又怎么可能會因個別人被嚴厲制裁而得到解決? 回顧這一案件可以看到,當地一些機構原本是為治理超載而誕生,但事實是只要其收了罰款,車主們就可以繼續超載,進而形成“越超越罰越罰越超”的惡性循環。這就不能不讓人產生疑問:難道成立一個機構、超編組織一些人員就是為了方便其向車主們收取罰款?既然有沒有這樣一個機構,超載都會發生,那又何必向這個機構及其人員授予治理超載的權力? 超載危害很大,當然需要治理,但如果公路三亂不止,超載不但不會停歇,還會因其成為一些權力部門借以牟利的工具而愈演愈烈。顯然,其中最大癥結,還是權力自利的沖動沒有受到根本遏制。從上世紀90年代起,中國開始治理公路三亂,從此幾乎每過一個時期就會有雷霆驟雨式的集中整治行動,但幾乎每過一個時期又會遭遇強烈反彈,這樣一個治絲益棼的結果,似在意外,實在意中。 治理公路三亂,還是要找到終結權力自利傾向的治本之計。 摘編自《南方都市報》12月15日社論 |
相關閱讀:
- [ 12-01]女車主不堪超載罰款服毒自殺(圖)
- [ 08-03]超載“罰款包月”突破了執法底線
- [ 12-16]河北黑車隊售超載“保護牌” 官員:或有內外勾結
- [ 12-16]誰在為“超載保護牌”提供保護
- [ 12-02]罰款治超載背后的“血酬定律”
- [ 12-02]河南永城被指超載車主辦"月票"可免罰 官方否認
- [ 11-22]近半快遞員無三險一金不敢生病 超載超時成常態
- [ 11-21]超載貨車壓垮大橋賠償減至270萬 家屬稱仍賠不起
![]() |
![]() |
![]() |
![]() |
打印 | 收藏 | 發給好友 【字號 大 中 小】 |
信息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移動互聯網視聽節目服務)證號:1310572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閩)字第085號
網絡出版服務許可證 (署)網出證(閩)字第018號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 閩B2-20100029 互聯網藥品信息服務(閩)-經營性-2015-0001
福建日報報業集團擁有東南網采編人員所創作作品之版權,未經報業集團書面授權,不得轉載、摘編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傳播
職業道德監督、違法和不良信息舉報電話: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舉報郵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聞道德委舉報電話: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