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京籍孩想在京讀小學竟要不同部門的5個證明,差一件都不行。因辛辛苦苦從老家開回的證明“不合格”,山東母親曹某想辦假證把兒子送進學校,不料被抓。昨日,曹某受審。(12月11日,《北京青年報》) 為兒在京上學,母親辦了假證,并當庭流淚認罪。盡管初衷為孩子好,但母親觸犯法律卻非兒戲。缺一不可的“5個證明”,也讓戶籍制度弊端的平靜之湖再泛波瀾。 目前,網絡上對此的輿論至少存在兩種聲音,一邊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誰犯法都無例外;一邊是該母親之舉也是不得已為之,值得同情。我認為,這兩種聲音并非對立,且完全可以結合。 法律的事就歸法律,法律外的事就在法律外解決。這讓人想起歷史上著名的“亨里奇案”,其作為“最高良知準則”案例廣為流傳。1992年2月,守墻衛兵因格·亨里奇受審判。在柏林墻倒塌前,27歲的他射殺了一位翻墻青年。律師辯稱其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法官西奧多·賽德爾卻認為:“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有罪,但打不準無罪。作為心智健全者,此時此刻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p> “抬高一厘米”使法律和良知碰撞出火花,也讓人性的柔軟得以綻放。對辦假證的母親,法律的“槍口”也有必要“抬高一厘米”,即在被法律合理審判的前提下,對其施以“因制度弊端而為之”的理解和寬容。畢竟,長期以來,因傳統戶籍制度拘囿,戶口成了限制外來務工人員扎根城市的高墻,他們身在城市,卻享受不到相應待遇,只能守著“外來者”的身份,羨慕著城市人享受各種福利。 其實,母親為孩子上學辦假證,雖違了法,卻也多少和戶籍弊端有不可分的關聯。當前,我國的每座城市都接納了很多外來人員,他們早已成為產業隊伍中不可或缺的成員,為城市的建設添磚加瓦,流淚流汗。每座城市的建設成果中,都浸透著他們的辛苦付出和巨大貢獻。可以說,改革戶籍制度,掃除羈絆外來務工人員和子女的樊籬,讓他們堂堂正正的作為“本市人”,享受同“土著”居民同等的就業、住房、醫療、教育、社會統籌、退伍安置、計劃生育等方面的待遇,讓他們及子女在合理平等中找到歸屬感,不僅體現了出于人性溫暖的保護、關懷和尊重,更是彰顯社會公平正義之需。 如今,國家深化改革正酣。在眾多亟待改革的領域中,與民生關系緊密的戶籍制度已成民眾期望新一輪改革中,必須啃下的一塊“硬骨頭”。一線城市本就人滿為患,假設外來務工人員絡繹不絕,造成一線城市的擁擠不堪,這對城市發展沒有好處;同時,實現均衡合理的公共服務,需要地方政府支出巨大的財政投入。因此,戶籍制度改革不能一蹴而就,而需把握時機,逐步推進。 改革之路無坦途,但是,艱難推進之中,并不妨礙我們探討事件的意義。母親辦假證一案,就像一面鏡子,照出制度的潛在弊端,照出法律的內外光景,于法于情都值得我們深思,值得我們理解,值得我們同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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