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保險制度為何“知易行難”
2013-11-28 07:00? 王海濤?來源: 責任編輯:林錦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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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來,存款保險制只聞樓梯響而未正式推出,或許與銀行不積極有關,銀行作為國有機構,由政府為其信用背書,它不需要也不愿意花一筆錢向儲戶證明自己的信用。 2013年11月26日,人民日報刊發對央行副行長易綱的專訪。易綱透露,“按照中央的部署,有關部門正在緊鑼密鼓地制定存款保險制度的方案,現在條件已基本成熟,可以考慮抓緊出臺”。 11月15日公布的三中全會《決定》中,曾提及“建立存款保險制度,完善金融機構市場化退出機制”。易綱的此番表態,可以看作是對三中全會決定的一個積極回應。 但是,如果查閱以往的報道就會發現,央行官員的此番表態,并非“新聞”。事實上,有關部門早就表態“抓緊制定存款保險制度”,但遲遲沒有公布存款保險制度推進的成果。 5月24日,新華社發布消息,國務院批轉了國家發改委《關于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的意見》,報道援引發改委有關負責人的話說,“在金融體制改革方面,今年改革的任務中包括推進制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 從這則消息可以看出,推進制定存款保險制度實施方案,是2013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重點工作之一。但是從易綱的最新表態看,截至目前,有關部門“仍在制定方案”,距離正式推出顯然還有一段時間。 央行推動存款保險制度建立的積極態度,應該是很明顯的。據報道,2012年1月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以及隨后央行行長周小川在接受采訪時均表示,要抓緊研究完善存款保險制度方案,擇機出臺并組織實施。當年央行發布的《2012年金融穩定報告》也透露,中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已經基本成熟。今年發布的《2013年金融穩定報告》再次透露,“我國推出存款保險制度的時機基本成熟,人民銀行正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完善實施方案,推動存款保險制度盡早建立”。 可見,央行早已經做出推出存款保險制度“時機成熟”的判斷。事實上,有報道稱,早在1997年,央行就已經開始著手研究了。但為何只聞“時機成熟”,而遲遲不見具體進展呢? 首先是金融機構并不“著急”。在沒有存款保險制度的情況下,無論是金融機構還是儲戶,都會不約而同地認為,存款的風險,由政府承擔。事實上,在一些曾經發生過金融風險的地方,地方政府確實起到了“維穩”的作用。既然有政府愿意幫助銀行“維穩”,銀行何必“多此一舉”呢? 其次,金融機構目前還沒有足夠的危機意識,可能認為存款保險制度并不迫切。在金融市場門檻尚未完全放開,利率尚未完全放開的情況下,銀行依然可以輕易地獲取巨額的利潤。一個認為自己身體很健康的人,是不會愿意花一筆錢購買保險的。 最重要的,就是購買保險的這筆錢,由誰埋單。 存款保險制度意在金融機構出現危險的時候,保障儲戶的利益。儲戶將錢交給銀行,本來就是為了獲得安全,當然不愿意再為自己的存款安全付費。銀行作為國有機構,由政府為其信用背書,它不需要花一筆錢向儲戶證明自己的信用。因此,在國有背景之下,銀行對于推行存款保險制度,不會有積極性。 □王海濤 財經評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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