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追問“求情函”背后的權力干預
www.fjnet.cn?2013-10-23 07:47? 熊 志?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晉源區古寨村發生違法強拆事件,一村民被強拆者棒擊致死。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審此案。死者家屬、復旦大學在讀博士孟建偉在庭審時發現了兩份由事發當地政府發給兩級法院、請求“慎重量刑”的函。(10月22日《新京報》) 案件的重審量刑是否受到了“求情函”的干預,現在不得而知,不過原定的重審日期被推遲,這不能不讓人產生懷疑。不管當地法院是否對行政權力實行了有效隔離,政府向法院發函求輕判之舉,都將會被視作行政干預司法的典型案例。 如果把這種典型意義安放在強拆背景下,區政府的求情行為更為可疑。案件調查最終確認拆遷公司委托沒有拆遷資格的保安公司組織強拆,但孟家最關心的“誰是指使或雇用柒星保安公司強拆行兇的幕后主謀”,至此都沒有答案。需要追問的是政府部門到底有沒有利益牽涉?當“強拆幕后主謀”成為懸案時,誰是替罪羊? 在現行的司法運作模式下,司法機關的人事、經費都要受制于政府,法院進行獨立審判理想的實現,實際取決于司法機關自身確立對行政力量的免疫力。在這個意義上,追問晉源區政府為何替被告求情,顯得更為必要。 如果對“求情函”的批判僅僅止步于政府介入司法的不合理,那么實現了對個案的糾偏之后,在遇到強拆涉及政府且利益錯綜復雜的案件時,行政力量對于司法斷案的干預沖動,還將繼續存在。而且,在這種不受節制的干預沖動之下,終將還會有成文甚至不成文的“求情函”,悄悄地對司法審判實行權力干預。(熊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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