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稿酬標準不是簡單的加法題
www.fjnet.cn?2013-09-27 08:37? 郭雯?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國家版權局發布《使用文字作品支付報酬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提高了原創、演繹作品的稿酬標準及版稅率。其中,將原創作品的稿酬標準由1999年規定的每千字30至1 00元,提高到每千字100至500元。 其實,提高稿酬標準已屬老生常談。古時,稿費有一雅稱曰“潤筆”,于是就有了“筆干”之時、“不得一錢,何以潤筆”之說。當下,不少作家就陷入了“筆干”許久、無“錢”可潤的處境。實際上,就連市場化能力最弱的純文學雜志,這些年來開出的稿費標準,也遠在每千字30至1 00元的稿費標準之上。作家們為何還在抱怨呢?恐怕不全因稿酬標準低,主因在于過度市場化,以及由此導致的收入差距大。 按理說,一分錢一分貨,可當前,作者收入與文字質量卻并不成正比。不少文字優美、思想深刻的好作品無人問津,反倒是那些文字惡搞、內容低俗的暢銷書大行其道。于是,正當很多文學造詣頗深的作家在感嘆“稿費還不夠吃飯”時,另一些通俗作家和網絡寫手卻賺得缽滿盆溢,這本身就是一個不正常的現象。據業內人士分析,全國每年出版的圖書多達20多萬種,暢銷的屬于少數中的少數;能依靠抽版稅獲取滿意收入的作家群體,也只是金字塔的塔尖,大量的作家都處在金字塔底部,只能依靠稿費,更別提那些以千字幾分錢的價格獲得收益的網絡寫手了。當溫飽都成了問題,談何體面和尊嚴?因此,國家版權局發布這份辦法,以提高稿酬標準的手段,尊重作家創造性勞動,就是為了維護處于困難處境的那部分作家的利益,讓他們勞有所得、多勞多得,保護他們創作的積極性,從而鼓勵高質量原創作品的出現,改變目前的不良現狀。 不過,仍應看到,提高稿酬標準并不像做一道加法題那么簡單,也不是速效藥,似乎今天把作家該拿的稿酬往上加,明天一切問題都迎刃而解了。正如作家畢飛宇所說:“目前文學消費呈較低端的狀態,比稿酬低更讓人痛心的,是整個文學生態的不健康。”在碎片化閱讀時代,人們的閱讀習慣和文學品位逐漸變得娛樂化和功利性,純文學讀者的流失不可避免。而只要有利益的誘惑在,一些作家照樣會投市場所好,一些出版社為了活下去,同樣會抓住暢銷書這棵救命稻草,愈發嚴重地七拼八湊、粗制濫造。 扭轉公眾的閱讀習慣和文學趣味,絕非短期之功。提高稿酬標準,讓作家的創作得到應有的尊重與鼓勵,這是一個基本的方面,更重要的在于政府和社會等方方面面的努力。通過政策引導,提高公眾的閱讀興趣和文學品位,開拓更廣闊的文學市場,是政府的一大責任。對于那些很難產生市場效益但對大眾有益的作品,政府應出臺一些扶持政策,如設立高稿酬專項資金、提供高稿酬政府補貼等,鼓勵原創,并保證作家能夠安心創作。出版社作為文化企業,也應當多一些社會責任感,不可唯市場馬首是瞻。在這方面,業內已有先例,比如騰訊“大家”欄目堅持“讓真正有水平的專欄作家得到報酬”,不惜付出高額稿費,留住優秀的專欄作家。若能如此,將是作家之幸,也是讀者之幸。(福建日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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