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瓜農砍殺城管令社會集體反思
www.fjnet.cn?2013-07-31 10:45? 王鳴鏑?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7月29日,內蒙古鄂溫克旗檢察院批捕了一起故意殺人案,涉案的犯罪嫌疑人是當地牧場的一位瓜農,而被害人則是兩名城管執法人員。(7月30日,人民網) 湖南臨武縣“瓜農死亡事件”,讓城管職業蒙羞,更讓公眾共憤。內蒙古瓜農“持刀砍殺”城管,致一死一傷,讓城管“可危”,更讓公眾可嘆。在城管與小販的“城市爭奪戰”里,不是城管“暴力執法”傷小販,就是小販“暴力抗法”傷死城管,在這場“你死我亡”較量中,沒有真正的贏家,沒有旁觀者。城管之路究竟在何方,更令社會集體反思。 老百姓離不開城市,而城市不能沒有城管,令人爭議不休的城管真那么一無是處嗎?整潔的街道,優美的環境,井然的秩序,哪樣離得開城管的付出。而為何這些老百姓每天都在享受成果,卻感受不到城管人的努力與心血?遭遇小販占道,通行不便是就“埋怨城管不管事”,而一旦城管執法時,能夠理解與支持的,卻又有幾人,這樣的執法環境,對城管不是苛刻嗎?難道這就“公平”嗎?城市是每個人的家園,維護城市環境不是“城管”一個人的事,而是每個公民應遵守的社會公德與行為規范。 生活困難就成為了“占道經營”的底氣嗎,弱勢群體真“弱勢”?在城管與小販的無數次交鋒中,小販罵、懶、打、殺各種手段用盡層出不窮,而公眾為何選擇“暫時失明”?城管為人民管理好城市,難道這也有錯嗎?正是因為這種盲目的“從眾心理”,才導致了城管問題“一邊倒”的現狀,城管是“公敵”,應反抗,應打擊的思想漫延,才導致了內蒙古瓜農犯罪嫌疑人辛某某的“暴力抗法”,才有了辛某某對白某某邊桶兩刀后,對來不及跑掉閆某某邊桶數刀的殘忍與張狂。而事后辛某某還狡辯是誤以為是隔壁的瓜攤找人來搶他的瓜,簡直就是意識“強奸,其兇殘行徑讓人發指,這樣的“弱者”讓人情何以堪。 城管沒有罪,不應承為社會的“泄憤口”,更不能成為商販滋事的“替罪羊”。希望內蒙古城管閆某某以生命為代價的慘痛教訓,能喚起高層的重視,公眾的反思。而唯有理清城市管理的機制和體制,建立《城市管理法》,為城管言明正身,才能執法有據。而建立規范執法、文明執法、常態執法、廉潔執法,才能構建和諧執法的平臺,才能讓城管與小販“喋血街頭”之痛永遠成為“昨天的插曲”,才是人民幸福,社會和諧的“根本所在”。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30]城管執法遭中年女“封領” 為避嫌雙手背身后
- [ 07-30]南昌回應城管毆打學生:互有拉扯手機是學生摔破
- [ 07-29]廣東惠州一流動商販連刺城管隊員三刀被刑拘
- [ 07-29]男孩為攢學費擺攤被城管打傷 相關人員已被停職
- [ 07-29]城管光打感情牌還不夠
- [ 07-28]合肥包河區公開招城管協管和交通協警 年薪3萬2
- [ 07-28]記者肋骨骨折稱遭城管毆打 官方稱其不慎被絆倒
- [ 07-27]延安城管局長受黨紀處分 違規豪華車被拍賣37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