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孝”被取消低保合情不合法
www.fjnet.cn?2013-07-18 10:38? 朱永華?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永登縣柳樹鄉營兒村村民王世國怎么也想不明白,貧病交加的他因為母親去年的意外身亡而背負上了“不孝”的罪名。在今年村上舉行的低保民主評議會上,他因此“罪名”而被取消了低保。如今,生活落魄的他帶著8歲的兒子來蘭乞討。7月16日,記者來到王世國所在的鄉村采訪,證實了此事(據7月17日《蘭州晨報》)。 這位“不孝子”被村里取消低保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與某些低保管理不規范甚至混亂的村莊相比,這個村的低保享受與取消還是比較“規矩”的,王世國的老娘因瑣事跳水渠自殺是實施情況,在隨后舉行的低保民主評議會上,并不是村主任要求取消其享受低保,而是村里幾十位民主評議村民一致認為其有不孝行為,而且還非常懶惰,共同要求取消其低保,盡管王世國自己辯稱是“冤枉”,但最終還是被取消了享受低保政策的資格。 盡管有村民主評議小組的集體決議,取消王世國村民的低保也符合“程序”,但顯然不符合國家低保“應保盡保”的惠民政策,只要村民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沒有違法犯罪行為,家庭經濟條件符合國家低保享受政策,不僅應當享受,村里也無權以“莫須有”的理由將其剝奪,永登縣柳樹鄉營兒村村對王世國的這種“懲罰”,不僅讓其在村里“顏面掃地”,還不得不領著孩子外出流浪,以乞討為生,顯然,用取消低保對其進行懲罰,不但沒有“教育”作用,反而殃及了無辜的孩子,這樣做顯然是不足取的。 但是,不可否認,類似這樣情況,在眼下一些農村確實并不鮮見,確有像王世國這樣的村民,好逸惡勞,生活困難不是源自自己的不努力而是根本就不想努力改善,不僅對國家和地方政府某些救助政策產生嚴重依賴心理,且對父母少盡孝道,雖不違法但卻有損傳統倫理道德,且農村受傳統文化思想的影響較深,尤其是對有“不孝”行為的村民,不但心理和言語上對其有強烈的鄙視和排斥感,甚至還會作為“范本”來教育自己的子女,但是,對于這樣因“懶惰”造成特困的村民,除了幫助其享受政府救助政策,幾乎沒有懲罰手段,對其取消低保資格,嚴格來說不僅不符合政策,甚至還是違法,更顯而易見的是,用取消其低保資格作為懲罰,也是村里不得已的無奈之舉。 誠然,按照“多勞多得、少勞少得”的分配邏輯,不勞者不得食也符合法理,只要在法定勞動年齡之內,身體健康且有勞動能力者就應當通過勞動來維持和改善生活,但現實情況卻是國家的救助政策(包括低保),在救助困難群體的同時,卻無形之中也救助了某些“懶惰”,甚至成為某些好逸惡勞者的生存依靠,這實際上既不能體現社會的文明,更與國家救助政策的目的不相符,救助是為了幫助其脫離困境,是救急而不是救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也是為了保證困難家庭維系基本生活,并不是鼓勵懶人,從這個角度來理解王世國所在村的做法,確實既有苦衷也頗有些“恨鐵不成鋼”。 不過,報道中王世國是否因為“不孝”造成87歲老母“被迫”跳水渠死亡,并沒有得到當地政府部門權威認定,是否“好逸惡勞”也是眾說不一,但這顯然不是問題的本身,任何讓國家的救助政策既能幫貧濟困,又能起到激勵作用,同時又能對農村基層的村風文明建設發揮作用,而不至于成為某些好逸惡勞者的生存依靠,這才是需要政策制定者和有關部門所探討和需要解決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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