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數字上限”,應該靠什么來否認?
www.fjnet.cn?2013-07-15 10:51? 張楠之?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網上有個流傳已久的說法:“但凡中國發生重大事故,死亡人數不超過36(或35或37)人”,理由是“超過這個數字,市委書記這個級別的要撤職”。人民網記者調查發現,此傳言為無稽之談。傳言列表中的數據半數與事實不符。(據人民網) “36”被稱為“神奇的數字”,因為根據這份傳言列表,很多事故的死亡數字都在這個數字上下。事實是,即便經過人民網記者的求證,傳言列表中的37條數據仍然有一半的死亡數字確實在“36”上下。 有關“死亡上限”的說法和數據一直在一定范圍內傳播著,被很多人相信,并且每逢類似事故發生時便被重提一次,再次獲得公眾關注。重提的目的,并不單純是為了舊事重提,而是為了再一次說明新事故與舊事故一樣,存在“死亡上限”或死亡數字造假。反映出的,仍然是對新事故數字的不相信,是對政府部門在新事故中的表現的不信任,是對政府公信力的不信任。 這樣的結果便是,相應的名單上從此又會添上一個新的事件和新的數字,并以此繼續“印證”“死亡上限”的存在,“印證”地方政府的不可信。這無疑是一種惡性循環,是從不信任走向更加不信任。 但是,盡管這樣的名單一直在網絡上廣泛流傳著,卻鮮有被“冤枉”的地方政府出面辟謠,予以糾正。究其原因,有的地方政府可能是怕辟謠不成反而引火上身,引來網友新一輪的質疑事小,引來網友對該地其他諸如辦公樓超標、領導戴名表等新問題的關注事大,所以也就只好“兩害相權取其輕”了。但這種沉默恰恰又給網友獲得反證的感覺,因為,唾面自干的背后往往是對事實的默認。 死亡人數到底有沒有上限,不好說。從相關的法律法規,以及地方的各種文件中,不可能找到什么依據。因為,如果有,也只能是潛規則,而任何地方政府的官員都不可能“二”到把潛規則拿到明面上的程度。但是,如果沒有,為什么這樣的說法還會廣泛流行呢?難道是一些網友有“黑”地方政府“黑”地方官員的愛好?恐怕也不是。 在一些事故中,即便是死亡比較集中,清點可以一目了然的事故,死亡數據也常常是像擠牙膏一樣逐漸增長的。事故發生后存在瞞報、少報、謊報現象的也不在少數。這一切,都增加了公眾對事故中數據真實性的質疑。公眾靠經驗來作判斷,政府部門則靠及時、透明公布的事實來說話,并靠自身的公信力來讓公眾相信這一事實。而且公信力顯然比事實更重要,因為,如果缺乏公信力,即使事實就是事實,也難獲得公眾的信任。而一旦經驗讓公眾相信,政府公布的數據不可信或可信的程度不高,公眾就會由信任到不信任,再到習慣性不信任。 對數據的不信任,靠公布數據是不能從根本上解決的,必須靠對政府公信力的打造來解決。而政府的公信力來自日常工作的點點滴滴,既需要制度的保障,也需要官員作風的轉變,絕非一日之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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