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開信?“公關信”?
www.fjnet.cn?2013-06-13 08:32? 段思平?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就在延安城管臨時工跳踩商戶頭部事件告一段落之際,一篇名為“致廣大關心‘延安5·31事件’網友的一封信”的網帖,再度引發爭議。作者以被踩頭者劉國峰的口吻,稱“我也有一定責任”,希望“不要因為這樣一個特殊事件否定延安革命圣地的形象”,讓人摸不著頭腦。對此,劉國峰承認公開信是受委托向社會發布的,但未回應“被公關”的質疑。(6月12日《燕趙都市報》) 面對被跳踩頭部的屈辱,受害者居然還能反躬自省,即使最擅長胡編亂造的蹩腳編劇大抵也難以杜撰出這樣的橋段,然而,現實總是比電影更加離奇曲折。一封令事件走向出現重大轉折的詭異公開信,從內容、措辭到發布手法、發布時機,都讓曾義憤填膺、為被踩者鳴冤叫屈的公眾困惑不已。 公開信從內容上看,歸納起來無非是三點:城管打人不完全錯,城管善后完全正確,延安形象最珍貴;從措辭上看,“局長、書記多次慰問”、“政府高度重視”、“法定程序”等官方語言被運用得嫻熟無比;從發布手法來看,公開信被發布到西部網陜西論壇并得到置頂待遇;從發布時機來看,打人者不曾公開道歉,反倒是受害者率先自責。種種跡象表明,公開信表象之下,很可能隱藏著“公關信”的魅影——不是相關部門借受害人名義自我粉飾,便是受害人迫于相關部門壓力配合其公關之舉。 當然,公眾并非以自己的愿望綁架受害者的行為,也沒有人抱著“看熱鬧不嫌事大”的齷齪念頭非要城管與商戶死磕到底。但問題在于:在事情的發展過程中,民意與輿論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既然這一事件早已成為公共事件,就由不得某些人用公關手段將事情隨意帶過,以暗箱操作把真相輕易湮沒。無論公開信是否真是有關部門的公關行為,但至少可以肯定這封公開信是帶有公關性質的,而且效果極其負面——不僅于事無補反而弄巧成拙。既然有關部門已經被推到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就必須正視公眾的困惑和疑慮,站出來說明事情的原委。有關部門應該明白,拯救城管的公信力,不能只憑一封公開信,而取決于傾聽民意的誠意與城市管理的藝術。 (段思平)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13]蘭州城管黃河灘違法設停車場 多部門稱管不了
- [ 06-11]被城管暴踩商戶致信網友:不希望延安因此蒙黑
- [ 06-11]北京西城區辟謠 否認城管對賣鴨蛋農民動粗
- [ 06-10]河南商丘假“城管”駕無牌車執法遭市民圍堵
- [ 06-10]延安城管局長道歉被指缺誠意 法界稱應擔法律責任
- [ 06-09]延安城管局長鞠躬致歉,之后該咋辦?
- [ 06-09]民警下河救人遭污蔑“實拍城管逼小販跳河”(圖)
- [ 06-09]延安市紀委調查城管大廈超標 10至28層為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