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毒企”買單,政府急什么?
www.xpshebei.com?2013-06-04 14:34? 張楠之?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來自浙江的百余噸“毒油”被傾倒在江蘇宿州市埇橋區解集鄉的一個小山村,案發后專案組前往“毒油”囤積地——浙江麗水市松陽縣尋找“毒企”。5月31日至6月2日,記者在浙江采訪時了解到,松陽縣承認“毒油”出自該縣,并愿意替“毒企”支付賠償費用,但未透露“毒企”的名字。(6月3日《新安晚報》) 松陽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承認“毒油”是由該開發區流出去的,這說明,其很清楚是哪家企業出產了“毒油”,否則,如何得出“毒油”出自該開發區的結論?所以,不肯透露“毒企”的做法,就是一種刻意的隱瞞。 將“毒油”傾倒到千里之外的山村,給自己節省了數量可觀的處理費用,卻給當地居民帶來了不知何時才能消除的毒害,這種做法,無異于赤裸裸的投毒殺人。而且,按照相關法律,這也是嚴重的違法行為。一旦曝光,不僅會給當事企業帶來輿論道義上的譴責,還將不得不接受法律的懲罰——如果不被曝光,當地政府或許就有“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回旋余地。 放在這一背景之下來看,隱瞞其實就意味著保護。實際上,當地政府為了保護當事“毒企”,已經在采取實際的行為,即,承認“替企業承擔處理費用和有關賠償費用”。這么急火火地“破財消災”,頗有點急于息事寧人的意味。可是問題在于,當地政府表現得越著急,問題就越顯得撲朔迷離。 任何行為背后都有一個動機,政府的行為亦是如此。出了這樣的事,著急的應該是涉事企業,作為政府部門,其職責則是對涉事企業進行調查,追究責任。當地政府的反常行為說明,要么該企業是當地納稅大戶或重點引進項目,要對其進行保護,舍不得追究;要么該企業在官員中有“保護傘”,“保護傘”在幫助涉事企業擺平一切。 政府不是企業,從政府手里拿出來的每一分錢,都來自納稅人,怎么花,自然也應該納稅人說了算。這些毒垃圾的處理費用超過一百萬,相應的賠償相信也不會是個小數目,那么,一次拿出這么多錢,經過人大批準了嗎?幾名官員一拍腦袋就亂掏錢,是不是違法違規行為呢?而且,這些錢不是用于公共事務,而是用于為某個企業的違法行為買單,慷納稅人之慨,替“毒企”擦屁股,這是不是另一種形式的腐敗呢? 而且,如果因為其是重點項目而進行保護,那么,誰來保護無辜受污染的居民呢?要知道,被發現的僅僅是這一起,這個或這些企業其他的“毒油”都排到了哪里?有沒有產生危害?產生了多大的危害?當地居民知不知道?保護的最終結果就是,所有的人,包括提供保護者,最終都將嘗到這些惡果。 如果是有“保護傘”在背后為涉事企業撐腰,那么,其背后一定存在利益輸送,或者說,存在官員的腐敗受賄行為。不打掉“保護傘”,類似的千里倒“毒”事件就不可能杜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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