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錢就成誠信單位,信譽還有含金量?
www.fjnet.cn?2013-04-11 15:30? 徐云鵬?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最近,國內有不少企業都收到了一份傳真,內容大致是說,有這么一個活動,叫開展《中國誠信品牌大全》及“全國消費者維權誠信單位”評選,企業可以自行申請“誠信單位”與“誠信品牌”兩項榮譽,每項榮譽收費5800元。同時,企業也可以申請在《中國誠信品牌大全》中的版面位置,每個整版收費一萬兩千元。而通知的抬頭可不一般:是叫做“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以及“中國國情調查委員會”的機構。(據2013年4月11日 中國廣播網) 無數事實一再證明,一個民族缺乏信用觀念,一個國家缺乏信用制度,一個社會缺乏信用體系,一個企業忽視信用管理,肯定會極大地妨礙社會經濟的發展,造成市場經濟秩序混亂。錢是個好東西,但是與錢掛鉤的誠信單位評獎,不僅毫無信譽可言,更損毀了評選單位甚至是政府部門的口碑和公信力。 在當下社會信用貧困的背景下,組織評選“誠信單位”與“誠信品牌”兩項榮譽,無疑是對那些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做出過巨大貢獻企業的最大褒獎。就企業而言,尤其是那些對榮譽極度渴望的中小企業,這絕對是一項可以算作為其產品“鍍金”,提高市場占有率的“重量級”榮譽,也會起到激勵更多企業學習效仿的作用。同時,對于促進市經濟健康發展,以及社會和諧與穩定,都具有重要示范意義。 然而,中國保護消費者基金會”和“中國國情調查委員會”這項冠以“誠信”字號的評獎活動,卻和錢財拉扯到了一起,而且明碼實價,“只要交了錢,一切就沒問題。”把話說白了,這就是搞有償評獎。投機取巧,花錢就能買個誠信的牌子掛著,實質上就是一種“山寨”榮譽,這種榮譽只能愚弄和欺騙廣大消費者,除此便一文不值了。 盡管“山寨”榮譽可能表面風光亮麗,但其背后卻潛藏著不少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有關虛假宣傳和虛假標識的規定,對于那些購買虛假榮譽,并用于企業或產品宣傳,借以提高企業知名度,吸引消費者的企業,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可根據違法事實和造成后果責令企業停止違法行為,給予一定的行政處罰。同時,隨著市場經濟的深入發展,消費者逐漸趨于理性和成熟,再加上新聞媒體對相關虛假榮譽的不斷曝光,消費者對這些“山寨”榮譽或含金量不高的企業榮譽的識別力和免疫力越來越強。有時候,“山寨”榮譽恰恰就是一塊恥辱揭示牌,所起的作用適得其反。 杜絕有償評獎,應該問題兩頭改。作為政府部門,要用最嚴厲的制度規定,為獎勵活動瘦身,堅決壓縮獎項,把好審批關。作為生產企業,一定要樹立正確的榮譽觀,依靠質量占領市場,真正的企業信譽在于消費者的認同,是消費者的口碑。無論是企業還是消費者,都應共同抵制編造、偽造和買賣虛假榮譽的行為。是此,或許那些企圖通過評獎活動發財的機構和個人,也就歇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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