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遍地開花的文化產業園戴上“緊箍咒”
www.fjnet.cn?2013-03-15 09:07? 徐 娟?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有網友提出,不少地方掛著文化產業園的牌子,卻圈地搞房地產。對此,文化部部長蔡武表示,目前文化部命名的國家級文化產業園只有8個,文化產業示范基地有240多個,標準很嚴格。另外,廣電、新聞出版系統過去也命名過一些產業園區,但大體上都有標準。文化部在了解社會對這個問題的關注后進行了調研,提出要建立退出機制,也就是說,不符合條件的文化產業園要摘牌子,目前已經摘了兩個。(3月14日《北京晨報》) 目前,文化產業園“掛羊頭賣狗肉”的現象表現得比較突出。去年,北京大學文化產業研究院對此做過一次專題調查,披露的情況令人觸目驚心, “現在全國文創園超過10000家,總體水平都不高,能夠真正稱得上文創園的不到5%?!边@些文化產業園名目繁多,有“文化產業示范基地”、“藝術園區”、“歷史文化產業集聚區”、“設計創意產業園”、“國際傳媒集聚區”、“動漫產業基地”等等,但大多有名無實,文化往往成了一塊遮羞布。 受國家不斷加大房地產調控政策的影響,現在房地產開發用地是越來越嚴格、越來越吃緊。對于一些地方政府而言,以建設文化產業園為幌子,搞房地產開發之實,既可以取得大力推進文化事業發展的政績,從中又可以獲取不菲的財政收入,是一舉兩得的“好事”;對于文化產業園建設的投資客而言,他們也是在干件只贏不輸的“買賣”,正如某地一位投資文化產業園區的開發商所言,“文化產業項目我全賠了也無所謂,反正地拿到手了。地現在都不批了,借文化產業還能最便宜地拿到地,以后地的增值,都能讓我賺夠。” 然而,如果僅僅從這個層面認識文化產業園的有名無實,還不能觸及到事件的本質。作為文化單位、文化實體,明知建設這種文化產業園對于文化事業發展并沒有多在大實際作用,但大多數卻還自愿參與其中,甚至推波助瀾,這至少暴露出二個問題。一方面,凸顯了公共財政對文化事業投入的不足。在不少地方政府的眼里,發展文化事業是個“燒錢”的活,投入多而產出少,很難顯現出政績。因此,文化部門要錢要物,往往要當“小媳婦”。在這種情勢下,如果在政府的默許下,有開發商愿意出錢改善他們的辦公條件、生存狀態,讓他們“有活可干”,這種誘惑是很難抵抗的。 另一方面,凸顯了文化產業立法的滯后。從目前我國文化產業立法的現狀看,往往是從各自部門利益出發,政出多門、數量龐雜、內容重復,法律位階低。特別是缺乏文化產業市場準入方面的法律規范,也沒有相應的退出機制,很大程度上造成了文化產業園遍地開花的亂象。因此,建立遵循文化自身發展規律和市場經濟規律的法律法規,已成為發展文化產業的當務之急。這不僅是治理文化產業園有名無實頑疾的一劑猛藥,也將給地方政府和開發商的肆意行為戴上“緊箍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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