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置“不合格黨員”要發揮黨內民主才行
www.fjnet.cn?2013-02-19 16:14? 楊普?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廣東在全省范圍內設立了8個處置不合格黨員的試點單位,從去年7月起,試點陸續啟動。據了解,每個試點單位分別制定細則,因此“不合格黨員”的標準也不盡相同,有的單位將“違規上訪”列為“不合格黨員”的標準之一。(2月19日北青網) 此舉響應了中央的號召。今年年初中央召開會議,指出要強化黨員管理,嚴格黨內組織生活,嚴明黨的紀律,及時處置不合格黨員。這是加強黨自身建設的重大舉措,有助于保持黨員群體的先進性和純潔性,提高黨組織的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標準必須要統一嗎?既然是試點,肯定要有一定的標準,以前也沒有搞過,缺少參照,大家各自制定標準,必定有標準不相同的情況。所謂“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每個地方的實際情況不同,突出的重點不同,但是,只要制定出來的標準合情合理合法,何必要求全責備呢,求同存異又如何? 制定標準更多地要發揚黨內民主。十八大報告對黨內民主進行了進一步闡述,指出黨內民主關乎黨的生命,要求在實際工作中發揮黨內民主,強化黨內民主建設。而處置“不合格黨員”,是黨內民主生活的重要組成部分,處置誰,如何處置,誰來處置等方方面面的問題,誰說了算?當然是制度說了算。制定科學合理的制度是關鍵,因此,在制定制度的過程中,應該更多地傾聽大家的意見,特別是這個群體中,普通成員的意見。例如,同樣是上訪,有的人覺得是違規上訪,有的認為是合規上訪,如何定奪呢,這時,發揚黨內民主有助于問題的解決。同時,在執行制度的過程中,也要注重發揮黨內民主的作用,畢竟制度不可能是盡善盡美、無懈可擊的,特別是試點過程中,或多或少會出現制定制度時沒有想到的情況,這時候,發揮黨內民主、群策群力就顯得尤為重要、尤為關鍵、尤為必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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