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獨老人政府養”要有制度保障
www.fjnet.cn?2013-02-18 18:05? 張玉勝?來源:大眾日報 我來說兩句
春節假期結束,有一些特殊的家庭卻因為永遠等不到子女回家而黯然神傷,他們被叫做“失獨家庭”。人口學家預計,我國失獨家庭未來將達到一千萬個,民政部表示,失獨老人將參照三無老人的標準,由政府來供養。(2月16日《燕趙晚報》) 每當節日,失獨老人那份孤獨與恐懼的心靈之痛非常人所能想象,“別人過節,我們過劫”便是他們極度哀傷的現實悲情。民政部“將參照三無老人的標準供養失獨老人”的政策善意,無疑是給這一特殊群體的老有所依吃了一顆定心丸。這不僅體現了國家“特別的愛給特別的你”的人文關懷,更是彰顯政府直面現實、關注弱勢的責任擔當。 應該說,如今失獨家庭中的大多數,正是當年響應“一對夫婦只生一個孩子”的政府號召,主動踐行計劃生育政策的先進群體,他們為降低我國人口出生率做出的貢獻與犧牲功不可沒。從個體生育權被政策性限制的角度考量,“失獨老人政府養”,正是體現社會與獨生子女戶共擔“失獨”風險的制度性補償,既是對失獨老人晚年生活的排憂解難與精神撫慰,更是政府的責任與義務, 盡管2001年出臺的《計劃生育條例》中關于“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的規定,表明政府在政策制定之初已對“失獨”風險有所預期,但“必要的幫助”畢竟是一個不具操作性的模糊概念。我國每年新增失獨家庭高達7.6萬個,一千萬個失獨家庭、兩千萬個失獨老人的龐大數字,也是一個值得關注、亟待幫扶的特別弱勢。 事實上,失獨老人不只是由計劃生育政策衍生出的社會現象,更應成為社會養老的重要組成部分。失獨老人面臨的困境不僅緣于難以排解的喪子(女)之痛,更有來自養老及就醫時遭遇的現實尷尬。現實生活中,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通常需要簽訂入住協議,有條款明確規定,老年人需要有擔保人簽字才可以入住。而擔保人必須是自己的親人,但不包括其兄弟姐妹;同樣,失獨老人需要手術時也存在無子女簽字問題。由此看來,踐行“失獨老人政府養”的善意,需要對包括計劃生育、機構養老、公共服務、社會保險等多個層面的制度法規加以系統性的統籌完善。 與“三無”和一般“空巢”老人不同,失獨老人曾經有過幸福的親情回憶,但這種親情卻因陰陽兩隔而難以挽回,這便是失獨老人的特殊性所在。因此,踐行“失獨老人政府養”尤其莫忘精神贍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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