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污染事故,豈能按自己的程序處理
www.fjnet.cn?2013-01-07 17:26? 黃齊超?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012年12月31日7時,山西省長治潞城市境內的山西天脊煤化工集團公司發生苯胺泄漏事故。對于民眾關心的為何事隔5日通報,長治市新聞中心辦公室主任王一平表示并未遲報事故,都是按照相關規定作出的處理。王一平說:“只要污染不出長治的邊界好像就不用往省里報,自己處理就行,一出邊界了這才需要報。”(1月6日中國新聞網) 12月31日發生苯胺泄漏事故,1月5日下午省政府相關部門才接到通知,5天的時間里,長治市在忙什么?想必大家心里都清楚。這明明是推遲了報告時間,延誤了處理污染的時機,可是當地卻辯解——不是晚報五天,而是按程序規定報的。聽了他們的辯解,我們才知道,原來污染不出市界,就不用往省里報,自行處理就行了。 所謂的程序,必然是他們自己設定的。如此重大的泄漏事故,污染問題肯定是嚴重的。據悉,苯胺的毒性主要通過皮膚、呼吸道和消化道進入人體,造成溶血性貧血和肝、腎損害等,大量吸入會引發急性中毒。這樣的狀況下,長治市還要等到污染出了市界,再上報省級管理部門,豈不是荒唐嗎? 山西省的2012年3月通過的《山西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中規定:較大以上和暫時無法判明等級的突發事件發生后,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報告,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在兩小時內報告省人民政府。如果當地意識到苯胺的危害性,就應當及時上報;如果無法判明等級,也該及時上報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然而,長治市沒有按省級政府的規定處理,而是按自己的程序,這其實就是瞞報。 濁漳河出山西省界的王家莊監測點的苯胺濃度一度達到國家標準的720倍。很顯然,長治市自作主張“晚報5天”處理苯胺泄漏事故,這無疑是第二次安全事故。長治泄漏事故帶給我們的反思,不僅僅是如何做好常態化的安全管理工作,地方政府關起門來處理嚴重的安全事故,也值得警惕和反思。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1-07]污染5天才上報,還不算“遲報”?
- [ 10-30]正視“上億報廢節能燈”的污染風險
- [ 10-20]防噪音 瑞士男人深夜須坐著小便
- [ 09-13]餐館雷人標語"搞大肚子" 廣而告之不是曬丑
- [ 07-10]“牛奶河”讓環保局長情何以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