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協商減少內耗凝聚共識
www.fjnet.cn?2012-11-15 15:42? 吳 喬?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如果說,“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必須堅守的執政理念,那么,就關系群眾重大利益的問題與群眾直接協商,則是把這一理念落地的一個重要制度通道。沒有這類通道,或通道不暢,理念就難以取信于民。 盡管當代中國有較為豐富而通暢的間接民主形式,但在利益格局深刻調整的情勢下,社會公眾在關系切身利益和公共利益方面,有了前所未有的直接參與公共治理的熱情和興趣。這是10年來公眾民主生活方面的一個明顯表征。 這種直接參與方式的興盛,伴有網絡技術風云崛起的時代背景。從互聯網的發展看,這10年堪稱黃金時代,它獲得了急劇噴薄的人氣,網民數量翻了10倍達到5.5億,微博問世短短幾年,用戶已逼近3億。這個海量的數字,以及網民相對較高的綜合素質,堪比一個乃至幾個發達國家的人口。 直接參與的渠道方便快捷以及利益關切增多,就必然帶來一個時代問題:如何實現有序? 這些年,最為活躍的是公民圍繞某個問題的網絡表達。這種表達又日漸成為一種不可忽視的民意與力量,最終形成比較有序的參與方式。與此相對應,“網絡問政”成為黨和政府問政于民的新渠道。二者的良性互動,被一些網民稱為“幸福網事”。 去年5月31日,個稅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見達23.7萬條,依據民意對3000元個稅起征點的強烈反對,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將起征點提高到每月3500元。前年底,新拆遷條例破天荒進行第二次征求意見,最終社會強烈詬病的行政強拆被取消。這表明,征求民意決不僅僅是程序上的民主與正義,同樣能獲得民主與正義的實質。 把征求民意納入制度軌道,關系群眾重大利益問題的決策事項,必須征求和汲取民意,在這10年里更多地走進現實。在公開征求意見制度之外,聽證會成為另一個重要載體。盡管在實踐中還常常遭到詬病,但它作為一種制度嘗試,的確也承載了公民的有序政治參與。 前些年,北京地鐵6號線的一些站點最初規劃設計在地上,沿線居民認為地鐵在地上行駛會產生噪音,通過各種渠道將意見反映到決策者那里。最終,規劃得到修正,全程走地下。 2007年底,福建省政府與廈門市政府最終決定遷建PX項目。此前的一年里,來自廈門的6位兩院院士聯合或分別上書,廈門市民三三兩兩上街平靜地進行集體“散步”,以這種有序的政治參與方式反對項目落戶廈門。 然而,在一些地方和領域,這種有序參與的渠道還不夠通暢,機制還未建立。作為黨心與民意互動的重要形式,這種有序參與還未得到應有的重視,一些地方和部門還處于一種被動應對的狀態。 十八大報告站在協商民主的高度,對實踐中出現的一些問題作出了系統性回答。強調“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就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和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廣泛協商”“積極開展基層民主協商”等。鮮明地提出“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這在全國黨代會上還是第一次。 從民主的形式看,公民的直接政治參與,更多的就是一種協商。協商民主制度的健全,將會導引公民直接參與的有序。從大勢看,這種協商民主將是公眾民主生活的重要形式,將會更多更廣泛地存在和影響我們的未來生活。 這種協商民主,不僅凸顯了公民這個主體,更凸顯了人民利益這個價值。要求治理者對那些關系群眾重大利益問題的決策事項,必須與民眾商量。把情況問題和民眾說清楚,能不能做,得經民眾同意。正反兩方面的經驗教訓深刻表明,事前和百姓商量好了,黨心與民意就會共振,形成共識。反之,沒有商量想干就干,群眾往往就會有意見,反應就會比較強烈。 這種協商民主,優勢正在于減少前進力量的內耗,凝聚各方意見成共識與合力。協商越早,越有利于決策實施。這就是為什么報告強調“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堅持協商于決策之前和決策之中,增強民主協商實效性”。 如果說,“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是必須堅守的執政理念,那么,就關系群眾重大利益的問題與群眾直接協商,則是把這一理念落地的一個重要制度通道。沒有這類通道,或通道不暢,理念就難以取信于民。 本報特約評論員吳喬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11-08]“議事會”莫開成“意思會”
- [ 07-17]理性溝通方能激發社會正能量
- [ 07-06]投票式退學:民主的勝利還是法治的遺落
- [ 07-06]學生權利豈能拿來“民主投票”?
- [ 07-06]“民主投票”式勸退,也是教育暴力
- [ 07-06]假“民主”之名驅逐“差生”是教育之恥
- [ 04-28]“當選就拆你廠房”的基層民主傷不起
- [ 03-16]提高基層代表比例有利民主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