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治道路亂象貴在重典落實
www.fjnet.cn?2012-10-10 09:38? 姜泓冰?來源:燕趙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8天長假,68422起道路交通事故,794人死亡,2473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1325萬元。 不必多說。單只今年中秋國慶假期之后公布的這樣一組交通事故數據,足以為公安部修訂發布新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提供強有力的注腳。而且據說,這樣的數字,并不比平時更多。 這份將在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駕照新規”,其中雖然也有與時俱進的方便百姓辦理駕照和年檢、放寬年齡限制等“優惠”,但通篇真正清清楚楚、滿滿當當地寫著的,卻只有一個詞:重罰。 闖紅燈,從罰3分到罰6分;不掛或遮擋號牌,罰6分提高到12分;實習期司機不得單獨開上高速公路,違法被記6分以上的,實習期延長一年,記滿12分就取消該車型的駕駛資格;新手3年內闖下重大事故,還要倒查發證警官之責;校車超員20%以上記12分,不按規定避讓校車記6分;對吸毒人員駕車“零容忍”;對校車、大中型客貨車、危險品運輸車等車型駕駛員的交通違法,更是重點加大處罰,不僅記分分值提高,記分項目也由38項增至52項。 這樣的“駕照新規”出臺,無疑是值得歡呼的。在一次次耳聞目睹高速翻車、多車追尾、車毀人亡等慘痛場面與新聞之后,采取更嚴格的規定、更嚴厲的處罰手段來整治交通亂象,減少惡性重大交通事故發生的頻率,保障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正在或者已經成為整個社會、各界百姓內心之盼。《道路交通安全法》對于醉駕作出的吊銷機動車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的重罰,以及近幾年間各個地方雷厲風行抓酒駕帶來的成效,則已提供了讓人信服的例證:治亂用重典。在一個缺少道德自律的時代環境下,只要敢動真格,一方面不惜重訂規則,令違法者付出的成本大大增加,以“威嚇”的辦法逼使那些目中無人狂野飛馳者放慢一點速度;另一方面加強宣傳,將從重處罰的規定對全社會“廣而告之”,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同時還要認真執法,使得新法規逐漸從薄脆的紙上律條,逐漸變成約束整個社會所有成員行動的實際。如此,要改變眼下從城市到鄉村,從街道到高速公路上的交通亂象,甚至可能并不需要多么長的時間。 但現實的進程往往很難如人愿。今天道路上的亂象環生、事故頻發,大多并不是因為我們缺少法度,也不是因為人們客觀上不懂法,而是因為主觀上對于違法并不在意。 在掛著“限速60公里”的提示牌下,一輛輛汽車風馳電掣飛過,視若無睹;明明“核載人數”、“噸位”標識清楚,為了追求更大經濟效益的人們照樣敢于多裝快跑……很大原因在于,人們堅信權力、人情大于法,堅信“法不責眾”,法律缺少了嚴肅認真的執行,不過是一紙無用空文。 當下社會,路漸好車漸豪,可我們卻或多或少缺少能夠管理好道路、駕馭好快車的能力和足夠的生命意識、責任意識以及公共意識,堵車、迷失和碰撞便不可避免地多起來。及時修訂、添加諸多律條固然必要,如何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將嚴懲重罰落到實處,還法規以尊嚴,才更值得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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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10]道路交通規劃本該有“非機動車”的一席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