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乘規定成空文違規拼車誰之過?
www.fjnet.cn?2012-09-26 22:44? 李六合?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2011年6月,福州市道路運輸管理處出臺新規。新規規定,在乘客同意的情況下,出租車允許合乘。政策的初衷,是為緩解高峰期打車難的困擾,盡量滿足乘客的出行需求,同時在計費方式上也兼顧了的哥的利益。然而我們看到,合乘規定實施一年多以來,在很多時候成了一紙空文,在實際的乘車過程中,反而成為一些不良的哥強行拼車的借口。 合乘規定成空文成一紙空文原因多多,從的哥的角度來講,主要是一些素質較低的的哥受利益驅動,違規拼車一趟下來,收入不菲,又無人監管,久而久之,就不把合乘規定放在眼里。從中途上車的乘客來講,他們招手即停,雖然車錢一樣,但方便了自己,何管“合乘不許中途上車”和“第一位客人同意”的規定。從政府的角度來講,顯然是監督缺位。既然合乘規定實施一年多以來,大量市民撥打熱線反映,合乘規定在很多時候成了一紙空文,說明有關部門出臺規定后基本沒有監督,更沒有見媒體上對違反規定強行拼客的的哥進行處罰的報道,這主要緣于道路運輸管理處只是一發“規定”了之,卻很少去對那些違規拼車現象進行嚴查,更沒有對相關的哥嚴處,這甚讓人質疑主管部門和出租公司之間有無利益瓜葛? 合乘規定處于“被架空”的尷尬處境讓我們反思:合乘規定是不是該下?下過之后該如何落實兌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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