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嚴”規定不能“一刀切”
www.fjnet.cn?2012-09-20 10:38? 雪 芽?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湖南永興縣日前對涉企檢查出臺了“史上最嚴”的規定,下發《關于進一步嚴肅涉企行政執法工作紀律通知》,規定公務人員到企業執法檢查必須先備案,凡到企業執法接受吃請的一律就地免職。(9月19日新華網) 公職人員時不時的“執法造訪”可能給一些地方企業的正常生產帶來干擾,“通知”的出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扶持企業發展,優化經濟發展環境,但筆者認為,“通知”應充分考慮執法的特殊性,不能簡單地“一刀切”。 根據規定,每月1日至20日為企業“寧靜生產日”,在此期間,除涉及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隱患、刑事犯罪和重大違法問題外,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準到企業檢查。我們不禁想問:企業倒是“寧靜生產”了,政府執法部門能真正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嗎?企業是不是有安全隱患、刑事犯罪和重大違法等問題,都需要在執法的過程當中去發現,但執法隊伍連企業大門都進不了,如何談得上作用發揮。另外,企業在每月1日至20日期間是不是就可以為所欲為呢?如果是這樣,執法部門便是形同虛設。 我們的社會是法治的社會,需要執法部門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規范企業行為?!巴ㄖ彪m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部分執法時吃拿卡要情況的發生,但也極大地削弱了執法成效。比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就需要經常性的檢查,對餐飲、藥品等企業進行常態化的監督管理,保障人民飲食用藥安全,那是不是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每天都要到優化辦和縣作風大整頓辦備案呢?這將讓簡單的程序復雜化,也將增加不必要的管理成本。另外,有一些特殊情況需要突擊檢查,如果每次執法都備案可能會延誤執法出擊時機,讓違法犯罪分子逍遙法外。毫不夸張地說,備案過程中走漏風聲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出臺“通知”規范執法行為是必要的,但相關部門在出臺“通知”之前應該充分考慮執法的特點,不能為了“規范”而簡單地“一刀切”,這樣,良好的初衷也許會適得其反,最終損害的將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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