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容監督員的"委屈"源于協管制度的漏洞
www.fjnet.cn?2012-08-30 11:18? 鄧閩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8月24日,武漢漢陽1名女教師劉某因亂穿馬路被監督員李麗阻止,該名女子當眾扇了李麗兩個耳光。在警察勸說下,劉某向李麗賠禮道歉,并交了10元錢罰款。據悉,李麗上崗不到一年就被打了3次,其中一次胳膊被扭傷,被同事稱為“最委屈”監督員。(8月29日《武漢晚報》) 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靠市民的共同努力。城市管理工作的主體在于各級職能部門,為了彌補人員和編制的不足,聘用監督員,協管員參與管理已成為各類執法機關的一種常用舉措。市容監督員李麗上崗屢次被打,其承受的委屈應引起所在單位的足夠反思。 據漢陽城管局負責人表示,將在全市首設監督員“委屈獎”,頒發給類似盡職盡責的監督員,獲獎者在年終評優時會被優先考慮。一個監督員“委屈獎”很難改變市容監督員在上崗中受到的侵犯和傷害,追其根源還在于協管制度存在的問題沒有得到及時糾正。 憑心而論,李麗對工作是敬職敬業的,不到半年被打三次,胳膊還被扭傷過。目前的現狀是,臟活累活,得罪人的事基本也都被市容監督員干得差不多了,那些有真正執法權力的成員干嘛去呢?執法主體在于有真正編制和執法資格的成員。女教師劉某為何敢當眾扇李麗兩個耳光?除了劉某的自身素質存在問題之外,還不應忽視以下兩點:其一,李麗的身份是市容監督員,在不少市民眼中,其執法資格受到質疑,其威嚴也容易受到挑戰。其二,按理說,市容監督員的職責在于協助執法,上崗應在有執法資格的人員帶領下進行管理工作。女教師劉某的行為,應該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處罰,而前來處理報警的警察對其只是進行批判教育,賠禮道歉,對其違章的行為交10元罰款了事,也難怪,李麗會被稱為“最委屈”監督員。筆者認為,警察對劉某的處理偏輕,容易縱然打人者的囂張氣焰。試想,如果劉某打的是具有執法資格的執法人員,那將涉嫌妨礙執行公務,從法律處罰的角度也是不一樣的。 市容監督員從某種意義上說是協管制度的 “犧牲品”。從待遇上說,同工不同酬,從工作性質上說,行使“代替執法”職能不僅名不正言不順,還經常遭受人身侵犯和攻擊。工作吃力不討好,還經常得忍受別人的冷言嘲諷。前不久,在溫州就發生一起公務人員駕車撞協警事件,甚至還被人指責“你一個小小的協警算什么”。不管監督員也好,還是協警也罷,既然被單位聘用,單位就有義務維護這些人的權益不受侵犯,也是聘用單位義不容辭的事情。 各類協管地位尷尬,工作也是吃力不討好。不少地方,也曾經下文,禁止臨時工性質的人員進行執法。2011年,12月7日,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出通知,要求凡與《行政強制法》不一致的行政強制規定,自實施之日起一律廢止。按照《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措施權不得委托”,今后臨聘人員將不能參與執法。但事實上,不少地方,對臨時工執法采取默認的態度,聽之任之,湖南邵陽千人市容監督員“承包執法”,收入與罰款提成掛鉤就是一個鮮明的例子。 不改變協管制度中存在的不足,在李麗這類的協管員身上,還會發生與市民之間的沖突,摩擦。長久下去,不僅工作沒有明顯成效,協管員的權益也容易受到侵犯,在一定程度上,還會成為“替罪羊”。協管制度的漏洞,不及時堵住,恐怕只有受“委屈”的份,沒啥開心可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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