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歷史建筑需要新思維
www.fjnet.cn?2012-07-26 07:15? 岳 源?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日前,《武漢市歷史文化風貌街區和優秀歷史建筑保護條例(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其中明確規定,擅自拆除優秀歷史建筑,須限期恢復原狀或采取其他方式補救,并處以最高50萬元罰款。該罰款金額與2002年修訂后的《文物保護法》中所規定的金額保持一致。 武漢作為一座歷史文化名城,有著許多有價值的歷史建筑。這些建筑或本身具有藝術特色和科學價值,或能反映本市歷史文化和民俗傳統,又或為建筑師代表作以及名人故居,在近現代發展史上具有紀念意義,理當予以嚴格保護。 在中國高速推進城市化的過程中,在保護歷史建筑方面存在共性問題。在不少地方,堅守歷史建筑而對抗城市規劃推進,或厲行商業開發而拔除歷史建筑的事情,并不鮮見,有一些甚至不乏激烈和悲情。 在不同人或不同利益主體眼中,歷史建筑的意味是不一樣的。在一些人看來,歷史建筑是歷史的留存,城市的記憶;在一些人看來,歷史建筑占據了空間和土地,而土地是稀有資源,需要價值最大化,這樣歷史建筑就難免成為“眼中釘”或擋道者;而在另一種視角看來,歷史建筑具有商業開發價值,可以變現,于是借歷史建筑的“殼”搞多種商業經營,有些甚至弄得不倫不類。 很多地方的城市化,一味求新,恨不能一夜之間讓城市變得簇新。這種過于求新的觀念,會對包括歷史建筑在內的“舊”造成沖擊。拆除歷史建筑是表現之一,其他還比如城市建筑更新過快,城市設施用幾年就要求新求變。舊的要變新,新的還要再新,這樣的城市就會是無根的城市,沒有歷史的城市,最終會是平庸無趣的城市。 我們希望城市擁有的歷史建筑都得到最大限度上的保護,但是,不同的歷史建筑,保護和重視程度并不對等。就拿武漢來說,沿江大道的租界建筑群,由于其區位顯赫,建筑富有特色,是武漢的形象和地標,往往能受到更多的保護。而一些位于偏僻地段的歷史建筑,或無法成為形象地標的,也許年頭更為久遠,但未必總是能受到關注。 我們并不是主張所有歷史建筑都原封不動,如果這樣,城市可能就沒法發展。隨著時代的變遷,新的交通設施,新的公共空間,新的公共建筑,都會拔地而起,這是城市化最直觀和外在表現。 歷史建筑和城市化發展,很多時候被視為一對不可調和的矛盾,非此即彼,對抗激烈。我們認為,城市保護歷史建筑可能需要一種新的思維,既要審視城市化本身,也要重新看待歷史建筑的時代價值,兩者完全可以融合共生,共同成就城市的榮光。在這方面,國外一些城市比如巴黎、羅馬等能夠提供借鑒。 還要看到,城市化進程本身,是城市中各方利益互相博弈的過程,涉及多元的觀念、階層和人群。因此,歷史建筑的保護,既是一個文化議題,有時也是一個社會政治議題,這一點同樣需要被意識到。 □ 本報評論員 岳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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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3-30]歷史建筑也是城市的文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