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公務用車也是“臨時工”?
www.fjnet.cn?2012-07-04 07:47? 范子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昨日,有網友在龍巖某論壇發帖稱:龍巖漳平永福鎮鎮政府用車,凌晨撞傷一對兄妹,事后,肇事司機逃逸。昨日,導報記者找到兩名傷者,男子受了輕傷,但女子傷勢較重,目前,仍未度過生命危險期。 而肇事車輛是否為公務車?漳平永福鎮鎮書記稱,肇事司機確實是鎮政府司機,但肇事車車主是該鎮某村村主任,鎮政府向車主借用該車輛,肇事車并非鎮政府所有。(7月3日海峽導報) 一段時期以來,但凡發生負面、責任事件,“臨時工”、“編外人員”所為,已經成為官場上的一種習慣性回應了,個中奧妙大家也早已心知肚明。如今,鎮政府司機開車肇事傷人,是否存在公車私用,無疑牽涉到所在部門或鎮政府該不該擔責、如何擔責的問題。 不能不佩服永福鎮鎮領導的姿態,沒把肇事司機說成是“臨時工”,無疑是相當不容易的了,不過,那輛肇事皮卡車的“臨時工”身份,委實讓人難以置信,相反,更叫人不得不佩服當地政府在推諉責任上更有心機,比那些動輒拿臨時工說事的要高明得多。 肇事車輛在交警部門登記的車主確實是該鎮某村村主任陳某才,但該車卻一直歸鎮政府使用。村主任陳某才長期將車借給鎮政府使用?如果屬實,免不了存在某種微妙的利益關系;而更有一種可能是,將公車“掛靠”在私人名下,真可謂未雨綢繆,讓人刮目相看。 很明顯,既然肇事車一直由鎮政府使用,那么其“公車”的真實身份就無可辯駁,鎮政府沒有理由以此為藉口,推脫這起交通事故中的責任。有關部門不但不能把肇事車當成“臨時工”,而且要嚴肅查處背后可能存在的貓膩,阻斷公車“潛伏”的路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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