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不如教育局厲害”是警示
www.fjnet.cn?2012-05-14 08:21? 王石川?來源:京華時報 我來說兩句
所謂的“縣官不如現管”,在畸形利益驅動下,監管部門搖身一變成為利益主體,他們自然將威嚴的制度拋之腦后。 在鄭州,部分公辦中學打著“師資交流”、“教育集團”的旗號,通過民辦中學或培訓機構在全省范圍內組織“小升初”考試,爭相招生“掐尖”,借機大肆收費斂財。這條越拉越長的黑色利益鏈,把許多面臨“小升初”的孩子家長變成了刀俎魚肉。 一些實力雄厚的公辦中學,披著“民辦”的華麗馬甲,或通過民辦中學“掐尖”斂財,其實并非新聞,此前在不少地方零星出現過,這就是所謂的“假民辦、真斂財”。但在鄭州,如此大范圍出現——涉及多所公辦中學,其他為參與的公辦中學蠢蠢欲動;牟利胃口之大——有的學校每年收取學生擇校費7000元左右,且以每年15%幅度上漲;斂財手段之多元——除了擇校費,學校還舉辦各種考前培訓班,學生每次600元,“不上培訓班,幾乎考不上”,如此亂象,令人震驚! 公辦中學靠如此手段斂財,是公然把教育部禁令當作耳旁風。這些公辦學校忤逆中央政令的底氣何來?公辦中學鄭州市第六中學一位領導一語道破天機:“在鄭州,教育部遠不如教育局厲害。違法違規的招生、收費現象,使這些學校既增加經濟收入,又提高升學率,教育局疏于監管。許多公辦學校也準備和民辦學校聯合辦學。” 這真是莫大的諷刺!教育局受教育部管轄,有責任不折不扣地執行教育部頒發的合理規定,而作為公辦中學的直接監管管理部門,鄭州教育局必須發揮監管職能,及時鏟除教育亂象,斬斷鄭州部分公辦中學“公私合營”違規招生、借機斂財的黑色利益鏈。而我們看到鄭州教育局不僅疏于監管,而且還直接為這些中學大開方便之門。 正如民辦學校鄭州經緯中學的一名負責人所稱:“類似鄭州八中和鄭州經緯中學的合作,在鄭州市很普遍,都是經過鄭州市教育局同意和批準的,合作方式的設計、管理都由鄭州市教育局說了算,我們只是執行。”明乎此,公辦中學違規招生斂財便“順理成章”。 就鄭州部分中學“公私合營”違規招生變相斂財、缺乏監管一事,記者多次致電鄭州市教育局,但是對方均拒絕回應。如果連身為監管部門的教育局也成了利益鏈條的一環,那么誰來監管教育局?所謂的“縣官不如現管”,在畸形利益驅動下,監管部門搖身一變成為利益主體,他們自然將威嚴的制度拋之腦后。在讓人備感沉重之余,更應該追問,又何以改變這個怪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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