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小販互跪乃社會環境所迫
www.fjnet.cn?2012-05-07 17:54? 張立美?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5月1日,濟南一名城管要對一位抱著三四歲孩子的女商販扣留時候發生爭執。爭執中女商販抱著孩子給城管下跪,城管見狀也向女商販跪下。事后城管稱,下跪是為了與對方“平等對話”,也怕對孩子心理產生不良影響。(5月6日《齊魯晚報》) 長期以來,在眾多城管暴力執法、不文明執法的新聞影響之下,城管的社會評價非常低,公眾也由此對城管形成了刻板印象。很多人習慣性認為,城管就是暴力執法、不文明執法的代言人,城管處于強勢地位,欺負弱勢的小商小販,整天恃強凌弱。雖然各地采取柔性執法、組建女子城管隊、大學生和碩士生城管隊等一系列措施,均未改變城管在公眾心中的形象和評價。這一次城管和小販互跪,顯然改變了過去城管的一貫執法模式,給人一種“禮”性執法感覺,應當說是一個進步,這恐怕也是很多網友肯定下跪城管的主要原因所在。 不過,透視城管和小販互跪事件,我們不能忽略這起個例案件發生的當時情形以及背后的社會環境,不要遺忘城管下跪背后遭受的無形之中的壓力。 小販突然下跪,其實是打悲情牌,爭取更多“不明真相”的游客的同情和支持,從而確保自己的占道經營行為不受管制,甚至借機吸引更多的顧客。而城管執法本身并不影響她的營生,并不是要禁止小販在大明湖擺攤,不是要剝奪小販的工作權和生存權,只是要求他們在指定的位置擺攤,不要占道經營。實際上很多像她一樣的小販在城管前來執法之時,退回到了指定位置經營,沒有占據人行道,只有這位小販拒絕配合,堅持占道經營,才引起了糾紛和爭議。 從表面上看,城管回跪是城管本人主動回跪,實際上是當下社會環境下的被迫下跪,是自我保護的本能意識之下的下跪,并不是為了“平等對話”。在當時那種情形之下,圍觀者本來就在天生的同情弱者的心理之下,站在同情弱者小販的角度,當小販下跪的那一刻,圍觀者的非理性同情無疑達到頂峰,面對小販下跪,執法的城管的選擇其實相當有限。一條選擇默許和縱容小販占道違規經營,這無疑宣告執法失敗,今后都無須前來執法,自己的飯碗必將不保。另一條選擇就是繼續依法執法,但是要確保執法的合法性,避免不必要的可能更大規模的沖突,城管就必須采取措施,消除小販下跪對激發圍觀者不滿情緒的負面效應,這只能是城管回跪,自己也打悲情牌,贏得圍觀者的同情。在當前社會仇視城管的輿論大環境下,面對小販下跪,如果城管在不回跪的前提下繼續執法,必將被圍觀者貼上不文明執法的標簽,給公眾留下恃強凌弱的感覺,招致全社會的一片罵聲,甚至當場可能就遭到“正義”的群眾的討伐和教育。 可以說,制造城管和小販互跪鬧劇的不是他們共同的上級政府,而是我們非理性的社會。我們社會一味的為小販說話,助長了小販的違規心理,縱容了悲情牌作用,相反一味的指責和批評城管,導致城管不敢輕易的依法執法,只能看著圍觀者的臉色選擇性執法。實際上城管和小販可以共生共存,并不是天生的矛盾對立體,一方面政府保障小販的擺攤經營權,另一方面小販必須在指定地點經營,不能為了搶占好路段亂擺攤,公眾也應當站在這個前提之下理性看待城管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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