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牌為何擋不住“驢友”的激情?
www.fjnet.cn?2012-03-21 16:06? 李小光?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又是一次驢友式的悲劇。我們除了對江華的不幸表示惋惜之外,我們也應該反思一下,“驢友”式的狂熱與激情,為何能如此的肆無忌憚與不計后果。莫非一定要用生命的代價,來完成那一趟看似超越自我、挑戰極限的旅程么?是生命與冒險中間找不到一個平衡點,還是7塊警示牌擺放的不夠顯眼? 其實,類似的悲劇,早已有之。2010年復旦大學的學生為了逃票而違規登山,結果導致一名警察遇難;今年1月份4名驢友冒險攀登賀蘭山國家森林公園失蹤,結果導致當地消防官兵出動兩個中隊艱難搜救;幾年前,該地就曾出現過,12名驢友十八重溪失蹤,300特警搜救的情況。然而,這種教訓還歷歷在目,但新的沖動又蠢蠢欲動。 我們不能否認,驢友登山是他們的生活選擇,旁人不能妄加指責,也不能胡亂批評。但是他們的登山行為需要符合當地的登山規定,不能擅自攀爬。其實,這一次江華所在的隊伍,沒有當地向導,給穿越之旅留下了巨大的安全漏洞。假如,有當地向導的話,可能就能避免悲劇的發生。 因為,當地向導可以憑借對地形地勢的了解,對于安營扎寨的時間、地點,都會有一個很好的選擇,而絕不會出現晚上8點才宿營的現象。同時,如果有當地向導在的話,在搜尋江華的途中,也會對需要注意安全的地方,做出特別的提醒,這些小細節也許足以挽救江華的性命。 所以,當“江華事件”已經發生之后,我們更需要尋求補救的措施。依筆者看來,一是要加強對驢友登山團隊及公司的管理。任何登山行為都需要符合當地管理部門的規定,如果不符規定,將禁止登山;二是加強安全教育。尤其需要對那些老隊員進行安全教育,一些老隊員以為自己有登山經驗,便自以為是,而這種疏忽往往是造成悲劇發生的由頭;三是提高違規登山行為的處罰力度。對于違規登山行為的團隊要處于重罰,絕不能止于“批評教育”這個層面,要罰得那些違規登山的團隊,不敢登,登不起。如要有必要,還應進行立法,從法律層面規范登山行為。 生命已逝,這起登山事故除了傳遞傷感之情外,同時也給了驢友一個警醒:違規登山有可能是自赴黃泉。這只是一個教訓,但希望這個教訓能昭示后來人,讓他們更加理性,更加注意安全,不要用生命來為自己的沖動買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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