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性減稅”須念好“減”字訣
www.fjnet.cn?2012-03-14 09:20? 練洪洋?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毋庸諱言,我國的稅制結構幾乎走進死胡同。有專家用三句話來概括:流轉稅收入占70%,企業繳納的稅收占92%以上,法人直接繳納的稅收占98%。其中流轉環節稅賦過高,是物價高企的重要推手;企業繳納比重過大,嚴重壓縮企業生存空間。稅制的結構需要調整是無疑的,問題是如何做好這道經濟學難題。結構性減稅如果像過往一樣,只是在稅種、稅率上零敲碎打、小修小補,動動無傷大雅的“微創手術”,總賬不降反升,達不到“輕徭薄賦”、還利于民的減稅效果,便沒有什么意義。 減稅的第一目標是要把稅收實實在在減下來,舒緩公眾的稅痛,第二目標才是調整結構。換言之,應在減稅的過程中,追求結構性的優化和調整。如果結構性減稅難以實現第一目標,那么應該考慮全面減稅的可能性。目前,減稅的條件已經具備:一是財政狀況良好,具備物質條件,二是企業、公眾有訴求,三是各階層有共識。因此,公眾有理由期望政府以更加直接、更大力度、更廣面積的減稅行動,給廣大小微企業松綁,放水養魚,給個人減稅,壯大中等收入群體。 從長計議,治稅收亂象,必須落實“法定”原則,征哪些稅、怎樣征、征多少等應有嚴格的法律依據。不多收,不亂收,不能因為“鵝毛”越來越豐就拼命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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