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工資繳個稅合法但不合情理
www.fjnet.cn?2012-02-22 11:19? 張遇哲?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日前,國稅總局納稅服務司就納稅咨詢熱點問題作出解答,明確個人在法定節假日的加班費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需按照工薪收入納稅。(2月21日《新京報》) 世界上只有兩件事是不可避免的,一是死亡,二是稅收。每每節假日過后,有關加班工資是否繳稅的話題都會成為社會焦點。往往是稅務部門站出來,義正詞嚴地強調應該繳稅,而廣大納稅人則是滿腹牢騷,一百個不樂意。 誠然,節假日加班費也要繳稅,這一點在法律上無可厚非。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按照國務院規定發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資深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定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可享受免納個人所得稅的優惠。勞動者在法定節假日加班加點所取得的加班工資,不屬于國家統一規定發給的補貼、津貼,應并入工資、薪金收入,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然而,公眾的不滿也絕非簡單出于“理性經濟人”的考慮——繳稅難受,減稅沒夠,事實上,加班工資繳稅合法卻不合情也不合理。首先,法定節假日是國家統一規定用以慶祝及度假的休息時間,體現的是對傳統文化和勞動者休息權益的尊重。而稅收不合時宜地出現,則讓這種人文關懷變了味。再加上,交警堅守崗位、家政人員留守,許多勞動者主動放棄休息選擇節日加班,就是希望盡量減少對經濟社會運行造成的影響和沖擊,讓更多的人安心過節。不成想,公眾的奉獻熱情卻遭遇冷冰冰的稅收大棒,加班費繳稅不在乎錢多少,關鍵讓人在感情上難以接受。 其次,都市白領、有錢一族很少選擇節假日加班的,拼死拼活的基本上都是底層勞動者。節假日的三倍工資尚且不一定拿到手,稅務部門已經在身后嚴陣以待。加班費繳稅只能成為對中低收入群體納稅的錙銖必較,不利于發揮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杠桿作用,甚至造成“殺貧濟富”的反向調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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