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車救火遭搶行更須叩問特權車的泛濫
www.fjnet.cn?2012-02-20 20:26? 楊濤?來源:紅網 我來說兩句
2月16日晚,北京東直門簋街一家米線店起火,消防車趕赴救火途中,不僅未獲社會車輛讓行,反遭并線超車。2月18日,有網友將“簋街消防車遭搶行”拍成視頻傳上網后,引起熱議。網友將該視頻與“德國車輛讓行消防車”視頻對比后大呼“震驚”。(2月19日《新京報》) 將“簋街消防車遭搶行”的視頻與“德國車輛讓行消防車”的視頻放在一起對比,人們自然會很容易得出我們的一些公民公德意識差的判斷,應該說,這個判斷是具有合理性的,因為,我們的一些公民的文明意識并沒有隨著經濟的增長和國力的提升而提升,這在許多國人在國外旅行時隨地吐痰、高聲喧嘩可見一斑。不過,我這里并不準備談國民素質的問題,我倒覺得,“簋街消防車遭搶行”恐怕更多與公權的素質有關系。 我們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這樣一些場景,比如我們好端端地開著車,突然后面就響起高音喇叭,伴隨著“讓開、讓開”這樣的粗魯叫喚,一輛或幾輛警車打著警燈帶著一個車隊,肆無忌憚地超車或者闖紅燈而過,原來這是在為領導開道;或者,在擁擠的路段,我們開著車,在身后突然鳴起警笛,一輛警車突然超車占道絕塵而去,等過了這個擁擠路段,警笛又不再作響,原來警車耍特權,要超車優先通行,但他們并不是在執行緊急公務。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執行緊急任務時,可以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駛路線、行駛方向、行駛速度和信號燈的限制,其他車輛和行人應當讓行。”因此,在“簋街消防車遭搶行”的視頻中,當消防車在執行救火的緊急公務時,其他車輛不讓行,或者還搶道,這不但是道德素質差的問題,還是一個違法的問題。但不要忘記,《道路交通安全法》還規定“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非執行緊急任務時,不得使用警報器、標志燈具,不享有前款規定的道路優先通行權。”我們又要問,有多少警車、消防車等特種車輛是在非執行緊急公務時,故意打著警燈、鳴著警笛,超車、闖紅燈,享受道路優先通行權呢? 《市場報》曾經報道過北京“特權車”違章的現象,記者在長安街中央電視臺西側路口觀察。8月1日10點15分,3輛分別以“空V”、“北A”、“京V”開頭的車在東西方向最內側的車道上停了下來,盡管車道旁豎著一個很顯眼的禁止左轉的標志,但是紅燈一亮,他們就一輛輛地左轉。交警站在路口的一角,若無其事地緊盯過往人群和社會車輛。據統計,10點至10點30分,短短半小時內,共有46輛特權車違章左轉,3輛闖紅燈,而交警均熟視無睹。這事是發生在2006年,但時至今天,特權車的現象并沒有得到有效緩解,這從網上洶涌的議論可見一斑。 如果我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遇到一些特權車假“緊急公務”為名閃燈、鳴笛,為領導開道或者為自己搶占道路,那么,誰又會相信,此次消防車鳴笛是真正地在執行緊急公務,而不是“狼來了”故事中那個屢次喊“狼真得來了”的那個撒謊的孩子?誰又會甘心為消防車讓路呢?所以,在某種意義上講,或許那些不給消防車讓路的車主還真的并非沒有理由,特權車平時的橫行霸道不除,我們怎么又能苛求公民能自覺地為執行緊急公務的車輛讓行。此次,消防車執行公務被阻,或許便是“城門失火,禍及池魚”的表現。我對這一事件另一個判斷是,或許在那些不愿意為消防車讓行的車輛中,本身就有許多特權車、官車,車主們憑著根深蒂固的等級、特權思維,就可能認為,我也是特權車,憑什么為你消防車讓路呢? 網友將“簋街消防車遭搶行”的視頻與“德國車輛讓行消防車”的視頻放在一起對比,這凸顯了德國公民遵紀守法的意識,這很好。但我也想提供另一種對比,那就是與我們的各類警車等特權車在并沒有執行緊急公務時隨意占道、闖入紅燈相比,在德國,沒有緊急任務的警車和軍車也都會遵守交通規則,德國警察在執行任務時,如果出現了違章情況被照相機拍攝下來,或是被維護公共秩序人員抄牌后,必須向工作單位證明自己當時正在執行公務,而且當時公務的性質決定了違章難以避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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