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廈門對農民工實行的特殊司法保護叫好
www.fjnet.cn?2012-01-17 11:24? 錢桂林?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廈門市法院加強對農民工合法權益的保護,2011年審結涉及農民工權益案件15274件,為農民工追回工資款等1.63億元。農民工流動性大,發生勞動爭議等案件后,廈門法院實施預執行措施,使未及時申請強制執行的農民工債權預先得以保全。農民工的教育程度大多不高,書寫訴狀困難,也請不起律師代訴。為此,廈門法院提出可以口述立案的辦法,以方便農民工訴訟。此外,針對農民工上班期間不好請假問題,廈門法院還及時開通了夜間法庭、周末法庭,讓他們可以錯開時間來法院辦事。(1月15日中工網) 廈門市對農民工實行特殊司法保護,如實施預執行措施、口述立案、開通了夜間法庭和周末法庭等,這是真心為農民工服務的舉措。 農民工是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中出現的一支新型勞動大軍,是產業工人的重要組成部分,同時也是社會弱勢群體。司法保護是農民工權益實現的最后保障手段。在很多情況下,不少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受損后,打不起官司、打不了官司,徒望法院興嘆。 不可否認,目前我國農民工權益的司法保護卻存在諸多弊端,不能很好地發揮其保障功能。其一,勞動爭議“先裁后審”的體制越來越不適應爭議處理的需要。其二,勞動爭議案件屬民事案件范疇,適用《民事訴訟法》有關“誰主張誰舉證”的訴訟原則,而農民工大多數文化素質不高,取證、質證能力有限,使農民工無法舉證或舉證無力。其三,法律援助手段乏力。其四、法律救濟的不經濟。 一個發達民主和諧的社會,應該是一個法治的社會,立法和司法機關應該樹立起一種人文關懷的立法和司法理念 從立法源頭和司法過程中全方位多角度給予民工群體更多關懷,真正建立一個維護農民工權益的機制,讓農民工合法權益能得到有效的司法保障。 如果數以億計的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得不到切實的保障,不僅影響經濟的快速發展,而且危及社會穩定,關系到和諧社會的構建。因此,關心幫助農民工,切實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是司法部門的職責所在,只有對農民工加強特殊的司法保護,才能把以人為本的科學發展觀更好地落到實處。我們期待越來越多的地方能像廈門市這樣,真正讓法律成為農民工的“保護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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