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車事故里還有擇校的“魅影”
www.fjnet.cn?2011-12-15 18:00? 朱永杰?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12月14日下午,江蘇省徐州市豐縣召開了關于接送學生車輛事故處置情況的第三次發布會,“12.12”事故中沙河店村3人、茌里莊12人共有15名學生遇難,另有3名學生尚未脫離危險。這兩個村莊的學生本來可以就近到離家只有1公里的村小學就讀,但家長希望到師資力量較好的首羨鎮中心小學就讀。不然的話,哪里會死啊。(據12月15日《中國青年報》) 原來,教育發展的不均衡不光城市有,農村鄉鎮也有。豐縣首羨鎮中心小學約有1300余人,這意味著每個年級200余人,四五個班,六個年級有20多個班,規模不小。不用說,作為鎮里唯一的名校,坐校車的學生多為擇校生,他們能為到“師資力量較好的首羨鎮中心小學就讀”而自豪。至于擇校費是多少,這所名校賺了多少錢,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擇校了,起點高了,希望大了,日子更有盼頭了。 就近入學多好啊,步行二三里地就到學校了,不用坐“校車”,最安全。而且,在豐縣,按照每一萬人設立一所定點小學的標準,全縣共有110所定點小學,能夠滿足學生免試就近入學的要求。雖然這個標準可能是對“半徑2.5公里”撤點并校標準的變通,但不管怎樣,沙河店村和茌里莊村的孩子畢竟可以步行二里地就能上學。 試問:如果沒有擇校,豐縣110所定點小學能不能滿足“2.5”公里內的學生就近入學呢?如果能,那么這次校車事故的根源就是擇校,一擇校“擇”出了距離,“擇”出了校車,“擇”出了交通事故;如果不能,那么校車事故的根源就是當地違反了《義務教育法》撤點并校,即使110所定點小學,也仍然讓“校車”應運而生,交通事故自然在所難免。 如今看來,有著1300名學生的首羨鎮小學難除“擇校”之嫌,因為它的師資資源太豐富了,慕名而來的學生太多了,不能不“校車”侍候。可是,吊詭的是,出事的校車司機要負全責,一是他的駕照不夠格;二是他是眾家長私自包租的,“很黑”。只不過,目前車主(也是臨時司機)已被刑拘,雖然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但因暫時無賠償能力,豐縣政府根據侵權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只好先替車主代為賠償。——就是這么不可思議,政府因為無責,其所作所為分明在“學雷鋒”做好事呢。 基本可以下結論了,“12.12”江蘇豐縣校車事故里難逃擇校的“魅影”。因為擇校,就近入學變得徒有虛名,名不副實。責任就在當地政府,尤其在當地教育主管部門。這樣的惡性事故必須追責,也必須有人為此承擔責任。只有這樣,才不會導致“通知救國”的怪相,不會“通知”之下比著走過場比著搞形式,不會讓校車慘劇接二連三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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