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堅挺的北大“禁煙令”持久度令人懷疑
www.fjnet.cn?2011-12-14 15:11? 佘運登?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北京大學昨日公布《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規定明確校園內停止售煙,對于在非吸煙區吸煙的師生員工,三次違規將取消評優資格,另外教職工不得在學生面前吸煙,北大對此將設控煙監督員以保證制度實施。(12月14日《京華時報》) 繼人民大學12日在其官網發布《創建無煙校園倡議書》后,北京大學也緊隨其后在13日公布了《北京大學創建無煙校園若干規定(試行)》。一場浩浩蕩蕩的大學校園“禁煙運動”似乎拉開了帷幕,劍指廣大的“師生煙民”。 煙這玩意確實不是什么好東西。據專家指出,我國和世界各國在近千萬人口中進行的上萬個研究結果都證實,吸煙可導致百種以上疾病;我國目前每年約有100萬人死于煙草相關疾病,如不遏止其流行趨勢,到2050年其死亡人數將升至300萬,即1/3的中國男性將最終被煙草“殺死”。吸煙不僅危及吸者本人,而且還影響到廣大的“被動吸煙者”。所以早該禁了。 北大作為高等學府的大頭大哥之一,百年來一直活躍在中國的各種政治、文化等舞臺上,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此次發布倡議,宣布禁煙無疑是為全國其它高校作了榜樣,起了好頭,值得肯定。但筆者細觀其規定,卻發現許多地方要么是語焉不詳,要么含糊其辭,操作性不強。 規定共有十五條,其中四條屬于“例行條例”。其余條例中出現了諸如“教職工應帶頭”、“師生員工應大力”、“師生應積極配合”等軟性詞語;規定的區域不準吸煙,卻沒規定相應的“執法者”;明確“全校師生員工均有權勸阻吸煙者”,可有多少人會沒事找事讓別人“禁吸”,自討麻煩?“對控煙工作表現突出的集體或個人將酌情給予表彰或獎勵”,何謂“突出”,宣傳做得好,還是抓的煙民多?其它的獎勵和懲罰都因沒有標準和“執法主體”,在筆者看來,實施起來效果甚微。條例中有力度的“校園內超市、小賣部等商業場所不得出售煙草制品”,這個看的到,摸得著,執行起來問題不大。可問題是如果偷賣,如何發現得了?再者,香煙店也不是僅此一家,別無分店。校內禁了,校外可是開放的,煙民大不了多跑路而已! 如果規定不夠堅挺,又能期望多長的持久度?沒有強制的措施,沒有強力的保障,規定只不過是一張寫滿字的紙而已,甚至無人圍觀,更別談有人喝彩。與其說這是規定,倒不如說是倡議。 再來看看出臺此規定的背景。2010年6月,教育部衛生部聯合發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控煙工作的意見》,這只是意見,而不是具體方案,供各學校參考以制定適合本校的可操作性條例。但通觀北大“禁煙條例”,許多文字與意見雷同,具體條例與參考標準類似甚至一致。操作性可想而知!意見中還要求“各地教育、衛生行政部門要將控煙工作作為考評學校衛生工作的重要指標之一”,同時北大“禁煙令”出生日期是今年4月29日,但12月13日才讓人知曉,是不是為了應付檢查而出的應景之作?禁令的嚴肅性令人懷疑。 北大出臺“禁煙令”聊勝于無,效果不明,態度尚可。只是禁煙非一朝一夕之事,各種利益交織復雜,盤根錯節,非北大一紙禁令便可起到立竿見影的效果。不妨另辟蹊徑,廣開言路,集思廣益,在健康養生上多下功夫,變 “學校禁煙”為“個人戒煙”豈不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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