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作惡者受制,讓窩囊者堅強
www.fjnet.cn?2011-11-10 09:24? 王琳?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深圳寶安區西鄉街道徑背社區聯防隊員楊某利入室強奸一名女子,受害人的丈夫躲在幾米外,一個小時后才報警。11月8日,寶安區通報稱,楊某利已于10月23日被刑事拘留,當地維穩綜治中心專職副主任等5人均已停職,接受調查。 有報道稱,楊某利否認強奸行為,其家人也多番騷擾受害人及其家屬。兩家究竟有何恩怨,以及此案的其他細節,無疑還有待偵查機關的調查,以及法院的最終認定。但綜合視頻和媒體披露的信息來看,說這位楊姓聯防隊員在當地劣跡斑斑、儼然一霸,應不為過。 此案目前已成為網上最受關注的焦點事件,輿情喧囂處,不乏對受害人丈夫的“哀其不幸,怒其不爭”。但更應關注的,還在于守法公民緣何“窩囊”,聯防隊員又緣何“惡霸”。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有聯防隊員證實,嫌犯楊某利脾氣暴躁,平時就被投訴很多,但領導也拿他沒有辦法。領導拿下屬沒辦法,這不符合常理。一個不稱職的下屬,辭退他就是辦法。嫌犯“被投訴很多”卻仍然在職,最有可能的一個解釋就是:領導未必想將他辭退。 在楊某利案之外,不乏可茲證明這一判斷的例證。僅就深圳聯防隊員而言,楊某利遠不是第一個以惡行引發全國關注的。早在1992年12月5日,深圳市公安局羅湖分局刑警三分隊派魏定球等三名治安聯防隊員乘公共汽車執行反扒竊任務,三人懷疑同車兩人有扒竊行為,于是將他們帶上手銬押回刑警隊,關入審查室,并報稱其中一人偷竊200元錢。刑警隊不做深入審查,也不做訊問筆錄,即認定扒竊成立,并將二人送往收容站。且在關押二人時將他們隨身攜帶的錢包和照相機收繳,這些物品后下落不明。 上述案例是引發公安部下決心整治聯防隊伍的兩宗個案之一。1993年5月公安部下發的《關于加強治安聯防隊伍建設的通知》要求各地“認真清理整頓聯防隊伍”:“通過整頓,對有問題的聯防隊員該教育的教育,該清除的堅決清除出去,該追究法律責任的要追究法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對問題較多的聯防隊,可暫停工作,集中整頓;問題嚴重的,應立即予以解散。” 從最終效果上看,上述通知并未得到良好執行。治安聯防隊員違法犯罪事件仍時有發生,并最終促使公安部下決心清退所有治安聯防隊員。當時被公安部點名的兩起聯防隊員犯罪個案,其中一起又是發生在深圳:2003年6月20日,在深圳市寶安區某村,湖北籍打工者沈國洪及另外3人與治安員陳錦明發生摩托車追尾事故,陳錦明召集10余名治安員將沈國洪等人當街毆打,沈國洪于次日凌晨死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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