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污染企業撤離背后的環保困境
www.fjnet.cn?2011-11-09 15:37? 孫瑞灼?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湖北長江大學受違法鋼廠污染,師生前往荊州區政府信訪,有教授和學生向官員下跪。目前,污染肇事企業已停止生產。 這一事件凸顯當前我國環保執法的三重困境:從民事賠償的角度來看,目前我國法律尚未建立一個有效的環境污染賠償制度,即由環境違法企業就其污染、破壞環境的行為,給予相應的環境受害人以經濟賠償。從行政執法的角度來看,根據我國現行的環保法規,省一級的環保部門最高罰款權限只有10萬元。顯然,這種過低的罰款上限,不足以對環境違法企業產生制裁、震懾和遏制作用。從刑事法律的角度來看,目前雖然我國在《刑法》第六章“妨礙社會管理秩序罪”中專門增加了“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一節,并設立了重大環境污染事故罪等罪名,但我們何曾看到哪個企業、哪個人因污染環境而被追究刑事責任? 要想讓大學師生跪求污染企業撤離的悲劇不再重演,關鍵要完善我國的環保法律制度,從民事賠償、行政處罰和刑法責任入手,加大對污染行為的處罰力度,讓一些不法企業不敢輕易以身試法。同時,還必須賦予群眾、社會組織以環境訴權,讓群眾既可以直接起訴污染企業,也可以對職能部門的不作為起訴。 ——福州·孫瑞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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