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設與社會道德
www.fjnet.cn?2011-10-27 10:13? 光明網?來源: 我來說兩句
中共十七屆六中全會指出,建設文化強國的目的,就是要推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全面發展,不斷提升人民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為人類文明進步做出更大貢獻。 在任何國家內,國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和科學文化素質,都是該社會的文化“以文化之”的結果。在此,文化并不僅僅意味著“知識”和“學歷”,或者說其主要內容并非“知識”和“學歷”,而恰是形成社會良俗的道德規范。文化之“化”的過程,是人的“道德化”的過程,亦即社會化的過程。從這個意義上講,一個國家的國民具有什么樣的德行,具備什么樣的品性,都是這個國家主流文化教化的結果。因此,一個國家的國民之德行品性,在相當程度上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化建設成果。 文化建設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那么,“人民”為什么產生“精神文化需求”,而且還“日益增長著”?其實,“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并非出自多么復雜而玄妙的理論,而大多只是來自其日常生活的經驗。“倉廩實”固然是“知禮節”的必要條件,但卻不是充分條件。“倉廩實”之后,還需要“禮節”的教化,還需要“禮節”的養成,更需要“禮節”的實踐。而這里所謂“禮節”,不過是對道德一種形象化的概括而已。 普通人的生活經驗表明,要過好日子、過所謂的“幸福”日子,只有好的物質基礎不行,還必須伴以社會成員好的道德品性。甚至,在溫飽以后,人的幸福感與物質的富足程度不再有成比例的正向聯系,反倒是人的道德品性起到越來越大的作用。“窮得只剩下錢了”,就是對富足社會“道德貧困”所作的最好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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