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慵懶散”光靠懲罰是不夠的
www.fjnet.cn?2011-10-21 15:59? 李小光?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如今,公務員儼然是金飯碗的代表,工作輕松,收入穩定,福利又好,一天到晚的工作也許就是“一張報紙,一杯茶”。在這樣的優越背景下,產生“慵懶散”的陋習恐怕在所難免。當然,衍生出如此政務亂象,確實需要用重罰清理一番,但要想真正將“慵懶散”根治,恐怕光靠懲罰還遠遠不夠。 因為,懲罰只是手段,而不是目的,如果想用“術”的手段來實現“質”的根本轉變,那無異于天方夜譚。治理“慵懶散”也是如此,如果僅靠懲罰來對抗這些不良現象,那恐怕能治一時之弊,也難治一世之痛。因為不能什么事情都靠懲罰來維持。畢竟,制度是死的,而“慵懶散”卻是活的,稍有不慎就可以蔓延在每一個細節,每一個環節。 而且“懲罰”手段使用過度,還會造成一系列的負面效應,因為,如果動不動就警告、勸退、辭退,那將會導致工作人員,人心惶惶,心理壓力增大。并且,懲罰只是應急之策,而非長遠之計,持續的懲罰會造成公務員對“懲罰”機制的冷漠,增加工作人員的反感度,使懲罰失去應有的刺激效果,而在這樣的情況下,也不利于工作的開展。 其實,治理“慵懶散”的關鍵在于有事可為,有事可干。假如,每個人手里都有事,那么誰還會上班時間出現脫崗、網聊網購、聽音樂、玩游戲等違紀行為呢?又還有誰敢網上炒股、睡覺玩牌、看電影呢? 說到底,只有讓公務員手里有事,不閑著、不憋著,讓他們從工作中找到樂趣,找到歸屬感,而不是純粹的為避懲罰而工作,而是需要讓他們心里有動力,有激情,而不是形如一潭死水。只有這樣才能讓他們脫離“慵懶散”的泥淖。否則,即使用“重懲”也只能發一時之威,而起不了治標又治本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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