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權獨攬”的“一把手”,為了維護自身“一言堂”的權威,對“敢提異議”的下屬“忍不住”大打出手,實際上就是一種很自然的趨勢。反過來,面對這種高度集中、不容異己的“一把手”權力,副手出于或憤懣或覬覦的心理而激烈反抗,恐怕也是在所難免。
10月11日,網友發帖稱湖南衡陽市司法局局長萬春生在該局召開的黨委會上,因“進干部”問題發生爭執,大打出手。當事人廖曜中證實了糾紛確曾發生,并稱將去長沙上訪。萬春生則沒有回應沖突原因。(10月12日《南方都市報》)
僅以“正副局長打架”為關鍵詞,在網上搜索一下,便能找到不少案例。如今年6月18日,廣東茂名市茂港區民政局副局長高達明,便因與該局正局長梁日添發生口角,揮起鐵錘怒擊對方頭部。2009年5月,陜西安康市石泉縣藥監局副局長黃平,因使用公車問題與局長陳勇發生爭執而動手打架……
就此而言,此次湖南衡陽司法局發生的最新正副局長互毆事件,似乎并不讓人太感意外。但是,站在整個官場生態秩序的角度觀察,這種官員之間頻繁毆斗所傳遞出的官場現象,又是值得憂慮的。
“官場多爭斗”——爭權力、爭名位、爭利益,自古皆然,原本不足為奇、也并非絕對不正當,但這種“爭斗”顯然又不是沒有界限底線、可以不講任何規則的。比如要“文斗”而不要“武斗”,在筆者看來,就應是最起碼的底線規則。除此之外,在現代法治社會的語境下,官場爭斗或者說競爭的規則至少還應包括,官場權力必須置于嚴格的法治秩序下運行,既保持對權力的充分制衡,又確保它的公開透明。
而“正副局長互毆”現象頻仍,或可表明目前我們的官場權力生態,在很多時候是失范的。一方面,官場的“爭名奪利”,在一些地方已發展到相當白熱化的程度,官員甚至不再顧忌起碼的規則底線;另一方面,面對這種白熱化的“爭名奪利”,現有相應的體制機制也無力加以有效制約。
比如,在權力高度集中的行政體制下,“大權獨攬”的“一把手”,為了維護自身“一言堂”的權威,對“敢提異議”的下屬“忍不住”大打出手,實際上就是一種很自然的趨勢。反過來,面對這種高度集中、不容異己的“一把手”權力,副手出于或憤懣或覬覦的心理而激烈反抗,恐怕也是在所難免。同時,目前我們缺乏透明度和公開性的權力運行環境,也為這種暴力化的官場斗爭提供了很大的方便。以衡陽互毆事件為例,局長要安排一個女生到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但是副局長作為分管領導不同意。試想一下,如果在導致此次沖突的“進干部”問題上,局長一開始就不擁有一言九鼎的決定權,“進干部”權力早就是得到充分監督制約、高度陽光公開化的,局長萬春生何至于會在面對不同意見時如此惱羞成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