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啟動會議,要求在2015年前,全市所有醫院都明確級別和等級。其中提出一個要求是減少門診的輸液量,要求各醫院的門診輸液量至少減少30%—40%。(9月28日南方日報》)
這種要求主要是對中大型公立醫院提出的,為什么硬性規定是“30%—40%”,而不是更多或更少的數字比例?當地管理部門沒有給出解釋,這樣的削減就帶有一種羞答答的味道。但很多人依然卻可以從一些諸如““平均每個中國人一年輸8個吊瓶” 、“人抗生素使用是美國的10倍”之類的信息中得到答案,輸液過濫,“濫”得實在不好意思,所以才有了現在這種削減計劃。
作為一名做過5年醫生的過來人,我是很贊成進行這種削減的。一是因為輸液的風險實在太大,幾乎每天都有患者在門診輸液意外死亡的新聞報道,令人觸目驚心。二是在普通門診,多數人患的只是常見病,即使不選擇輸液,也能夠治好病。以最常見的感冒而言,多數人在一周時間內可以康復。少數出現咳嗽的病人,2~~3周時間也會逐漸康復,但很多人還是出于“輸液好得快”的心理,選擇了輸液,去制造不必要的醫療風險與浪費。最后,盲目的輸液得不到糾正,很可能會讓醫院及從業者養成依賴。有可能造成的局面是,大家都在輸液,你不輸液反而不正常,病人會很不“習慣”你。
門診輸液量確實有必要削減,但應該如何削減卻是個問題。
按照醫學常識及經驗來判斷,最應該大力削減輸液比例的是基層醫療機構,包括私人門診及社區醫療門診。道理很簡單,這些地方才是當下最濫用輸液的區域,也是輸液風險最高的醫療機構。但而今,這些地方卻成了監管的盲區,輸液再如何泛濫,都很難得到糾正。相反在中大型公立醫院,情況反而可能會好很多,一是因為醫生的專業素養相對更高,醫院內部有監管機制制約。二是高級醫療機構很多時候接診的是危急重癥病人,輸液可能是必要的,而不屬于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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