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包”關乎法度也關乎財產安全
www.fjnet.cn?2011-09-23 08:38? 燕農?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針對家用汽車市場中普遍存在的質量及售后問題,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布了《家用汽車產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征求意見稿)》,并擬于10月下旬舉行聽證會。該意見稿明確了家用汽車產品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同時規范了汽車銷售商、制造商、修理商的修理、更換和退貨責任,被稱為汽車“三包”規定。
汽車“三包”,這項被法律所規制而又長期未能照進現實的消費權益,終于讓人看到了落地的可能。《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之外,《民法通則》第122條規定,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人身損害的,產品制造者、銷售者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侵權責任法》第45條規定,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生產者、銷售者承擔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本法第43條規定,因產品缺陷造成損害的,被侵權人可以請求賠償。
通觀相關法律規定,家用汽車質量問題,應該適用“因產品質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財產損害”,或者“因產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之法律規定。之于普通家庭,家用汽車絕對是重要財產之一。但是,汽車“三包”規定卻長期空白,制造商、銷售商“只修不換”的解決質量問題的方法,讓消費者權益被放逐流浪。中消協負責人介紹,2010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汽車投訴20405件,同比增長51.1%,其中因汽車質量問題產生的投訴占五成。
隨著“汽車社會”的加劇,如果汽車“三包”問題解決不了,那么這種投訴和民事糾紛,注定會直線攀升。更重要的是,在今日居民家庭財產構成中,住房、汽車這兩種特殊商品,無疑是家庭物質財產的核心內容。但無論是在家用汽車上,還是在被稱為“商品房”的住房上,均未建立起消費者權益保護機制。相關法律條文昭昭,而消費者面對有質量問題的汽車以及“墻脆脆”、“樓危危”,卻徒嘆無奈,很難走出因產品缺陷造成財產損害的怪圈。
相關新聞
- 2011-07-21從當前經濟狀況審視汽車限購政策
- 2011-06-17直接上牌能否讓新能源汽車大賣
- 2011-06-02達標的汽油讓汽車趴下了
- 2011-04-12電動汽車市場仍不宜夸大
- 2010-12-14汽車被盜不破案,是否要罰警察?
- 2010-09-03“劃車門”事件背后,是不成熟的汽車社會
- 2010-07-05讓消費者成為汽車召回的受益主體
更多>>視頻現場
更多>>囧視頻
相關評論>>